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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布熱阿展現出我根本不敢想象的能力時,我已經分不清東南西北了。

頭頂上槍在響、山坡下槍在響,山林裡到處瀰漫著霧氣、硝煙,時不時還傳來樹木被燒斷的炸裂聲。

而此時,就在我背後的山坡上,布熱阿剛好躲進了灌木叢裡,都沒等他仔細觀察,一隻手便探了進去。

那是他剛殺的那幾個人中,留下的惟一一個崗哨。

當時布熱阿幹掉了那幾個紅色貝雷帽,傳出槍響,這貨才從山上掉頭往回走,原本他應該是防備山頂上那些人的,只是布熱阿沒從他這邊下山。

等手探入了灌木叢,這貨才感覺觸碰到了什麼物體的那一秒,他一把就抓住了布熱阿的脖領子。很顯然,他沒有任何準備,更不知道在灌木叢裡竟然能摸著人,這才沒在第一時間開槍。

布熱阿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樣的地方徹底展示了出來。

他不知道怕。

假如,我是說假如在布熱阿給我描述這一段的時候,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我,我在灌木叢里正看著前方,讓人打背後拽住了後脖領子,我首先心裡得‘激靈’一下,然後立即起身高舉雙手。

布熱阿都沒按我想象的做,他憑藉對方將槍口探入灌木叢與身體接觸的同一秒察覺了對手的槍口位置,隨即順著槍口轉身,將身體轉到了另一側,對方的手還在他肩頭沒有鬆開,布熱阿卻一把摁住了對方的槍口……

於別不過來胸前這把AK長槍的近距離,打腰間直接掏出手槍,拇指叩開保險,後腳跟往起一抬,那手槍槍栓向腳跟上一蹭,‘咔嚓’一聲將槍上膛後,在對方扣死了扳機的——噠噠噠噠……

槍聲裡,第一槍直接擊中了對方大腿,砰!

那人順勢往下一鬼,布熱阿槍口立即翹起,奔著對方下巴就開了第二槍——啪!

眼瞅著這貨天靈蓋冒起一股血漿,噴濺滿臉,這才鬆開了手。

這就是布熱阿在戰鬥時的反應速度,他都已經擺脫困境了,對方才想起來開槍!

當屍體壓著灌木叢的枝葉倒地,布熱阿甚至用腳輕輕踢了一下試探他死沒死……

子彈都打天靈蓋出來的,他還在試探對方死沒死,就這,臨走前,愣是在對方腦袋上多補了一槍。

全是習慣,多年養成的習慣,這習慣在實戰中少了哪一個步驟都會覺著不舒服,只要實戰,就一定要一步不落的實戰出來,估計都有強迫症了。

問題是,這小子拎起槍以後,他是真不知道什麼叫怕。

在這種槍口對槍口的交戰裡,布熱阿跟初生牛犢一樣,沒有我們任何心中對子彈的畏懼如虎。

可所有肢體動作都像是財神在電腦裡設定好的程式編碼一樣,知道該在什麼時候疾步如風的奔跑,該在什麼時候止住腳步蹲下身體靜觀其變。

這是一種本能。

長期在戰場上養成的本能,依靠槍林彈雨中每一次隊友的倒地吸取教訓,用身上一次次錯誤決定導致近乎死亡狀態的創傷來提升感官體系所造就的本能。

如果說林閔賢管這次突襲叫定軍斬夏侯,那麼我願意稱此刻叢林的戰神為,常山布熱阿。

他真的七進七出了。

哪怕沒有對上數。

我甚至有兩次都聽見身邊有個幽靈一般的槍口在響,都沒能在林子裡找到這個人的影子。

砰!

噠噠噠噠。

當我再次看見一名山腰上的綠皮兵被子彈擊中,仰面朝天倒地時,槍口仍然衝上一直射擊,那種不甘,令其直到摔倒後槍械脫手射擊聲才停止。

這一秒,迷霧裡走出了一個滿臉是血的黑麵漢子,正是布熱阿。

“哥。”

他十分靈巧的竄到了我旁邊,蹲在石頭後偏著腦袋觀察著前方的情況。

我,則是將目光徹底鎖定在了布熱阿身上後,恍如隔世一般問了一句:“你怎麼下來的?”

“殺下來的。”

如此簡單的回答與滿身鮮血總算是讓我找到了這小子身上的閃光點。

要說大黑他們練的是正規軍的戰術配合,那布熱阿這小子練得就是野蠻到了極點、連部隊都在逐漸捨棄的槍鬥術。

否則,說出那句‘殺下來的’時,臉上怎麼可能沒有半點驕傲和炫耀的意思,反而覺著稀鬆平常呢?

“你他媽……”

“沒時間了。”

布熱阿衝我露出了笑臉:“哥,我先帶你走。”

他根本不容我辯解,像是已經幹過不知道多少次這種事了一樣,衝著旁邊一個佤族小夥喊道:“牙子!”

那小子就地一個前滾翻,滾到了巨石後。

“哥,槍。”

布熱阿在管我要槍,我這才想起來,槍一直握在手上:“我用啥?”儘管如此回答,還是把槍遞了過去。

“你用不上。”

他是一點面子不給我留,可,這他媽也不是留面子的時候。

“牙子,記住了,就躲在這石頭後面朝山下射擊,讓他們以為咱們爺還蹲在這兒,聽明白沒?”

牙子好像知道自己要經歷什麼了,咬著牙木訥的點了點頭。

布熱阿不做任何解釋,拉著我的手臂調頭就往山上走。

“哥,山上那臺車不防彈,一會坐後座,我身後的後座。”

我急得順著腦門直往外冒汗,問道:“你要幹什麼?”

“開車帶你衝下去,先闖出包圍,然後繞過一個山包回勐能。”

“扯淡!”

“你可別胡來,咱們都不知道山底下到底藏著多少人,衝下去不是去接子彈的麼?”

布熱阿在上山過程中連拉帶拽的將我往山頂拎,還有餘力回應道:“有時候,得賭一賭。”

我在布熱阿的幫助下爬上了一個陡坡:“放屁,拿咱哥倆的命去賭?”

布熱阿在如此危機的時刻,忽然間愣住了。

我從他眼神中能感覺到,說話這玩意兒真他媽是一門藝術。

剛才我說的要是‘你拿我的命去賭?’,可能布熱阿這一腔子熱血都能涼,他是豁出命救得我,我眼裡如果只有自己,人家能不傷心麼?

可現在!

布熱阿眼睛裡閃爍的光在告訴我,他這麼做值得,而且心甘情願!

“哥,你運氣一直都比我好,這回,你得借我點運氣。”

我們艱難爬到了山底,途中我讓藤蔓絆倒一回、讓屍體絆倒一回,磕磕絆絆的總算是從山腰處把這條命給撿了回來,布熱阿?人家上山的過程裡連個踉蹌都沒有,跟回自己家一樣,就這麼上來了。

“許先生!”

第一個從車後冒頭的,是女老師,對她,我完全沒有對待布熱阿的態度,張嘴直接開懟:“現在知道為什麼不讓你帶孩子們出來了?”

女老師的嘴張著,似乎想要說些什麼,可所有的話都讓我憋了回去,一個字兒也蹦不出來。

“這麼多孩子?”

我傻了。

徹徹底底殺了,車後面成堆的孩子能裝滿這兩臺綠色皮卡!

當時我腦子裡想的是,我要是把這群孩子留在山裡……這輩子都別想在勐能再指揮動哪怕任何一個老百姓。

他們得恨死我,得在謠言中咒我不得好死,哪怕是在武力上我能完全鎮壓他們,卻也永遠都培養不出任何的民心了。

“誰開車。”

可我還是咬著牙問出了這句話。

我他媽的,不想死!(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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