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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蹄捲過,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噠噠迴響,城門遠遠傳來嘈雜人聲,金逢春披衣下床,丫鬟在腳邊一動,爬起身點蠟燭,“城破了!”

她話聲中毫無睡意,顯然和金逢春一樣一夜未眠,金逢春想要鎮定,但籲出來的氣都帶著抖,抓住丫鬟的手,“破了,買活軍進來了。”

“買活軍……”丫鬟雙喜和她緊緊牽著手,兩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但凡軍丁進城,傳聞都要大掠數日……”

生逢亂世,命似飄萍,便是生做官宦女兒,對這些事也並不陌生,金逢春是縣尉之女,訊息更是靈通,聽家人說起十數年前此地被亂兵流民攻破城門,城中十停人最後活下來的不過六停。

先是流民,因天災不得活,造反作亂,攻破城門之後,將糧倉開啟,吃飽了飯又將稻穀裝滿隨身行囊,期間拋費無數,更裹挾走了城中不少生計無著的青壯。

流民來過,之後便是平叛的朝廷大軍,說是平叛,總之在這東南小城也沒聽說怎麼和流民打,大概總是打了兩場,都是大敗,潰兵逃到城門口,索要糧草,但城裡實在拿不出來了,流民因無糧聚集,但在糧倉面前絲毫想不到別人也餓著,吃不掉帶不走的稻穀,一邊走一邊拋在地上,腳跟著踩了過去,根本吃用不得。

亂兵索糧不得,湧入被流民打破還沒修復的城中,燒殺搶掠,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趕來的將軍親兵重新收編,至此,這城中已沒有家庭沒有死人,城外所轄的村落更是沒幾個活人,不是被流民裹挾而去,就是被官兵當反賊殺了。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回來一看,一顆糧都沒了,田地裡未成熟的稻穀也被割走,索性也落草為寇,或者往北面乞食而去,也做了流民。

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選,至於婦孺,在亂世中就好比草一樣不值錢,早已死得差不多了。金逢春就是婦孺,雙喜也一樣,雖然是縣尉家裡,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勢力,但十數年前家裡一樣死了人,她一個姐姐一個哥哥都是這樣沒的,姐姐被亂兵看中,擄走之後飽經蹂.躪,對外都說她當即就咬舌自盡,家裡人也諱莫如深,哥哥當時還小,受了驚嚇,一病不起,就這樣沒了。

金逢春今年十四歲,是動亂之後才生的,但在這樣的世道里也很老成,甚至可以說是有些老氣,此時心中不斷想著關於買活軍的種種傳聞,又不禁設想自己若是也被亂軍擄去該當如何。當然,體面人家的女兒,對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盡,這樣對大家都好,但金逢春才十四歲,她一點都不想死,而且金家對女兒也還算不錯,當時她那個姐姐被父親用兩袋米救了回來,家裡也還給請了醫生,是她自己沒有熬過,是以金逢春現在還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擄走,而且身體康健些,能夠熬過去,應該也還有一條活路走。

但買活軍大抵是不會這麼做的!

被掠走這是最壞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猶存期望,買活軍十年來在江南名聲漸顯,算上臨城已有了兩座城的地盤,雖然都是這般方圓不過數里,轄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勢力。而且他們名聲很好,至少從不燒殺搶掠,他們是不搶的,顧名思義,買活、買活,落到買活軍手裡,只要拿出錢糧,就可以買得活路。

“買活軍……買活軍來了也好。”雙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處,在金逢春掌心輕顫的手逐漸穩定下來,喃喃地說,“比別的大王來了好,小姐你說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雙喜的手,在亂世中人要學著開朗些,否則日子是過不下去的。“不錯,落在買活軍手裡,還算好的,我們不會有事的。”

一夜無話,但兩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沒有睡著,大家沉默地聽著街道上的腳步聲、人聲,各自提心吊膽,但還好,沒有哭喊聲也沒有火光,金縣尉身邊長隨過來敲窗戶,吩咐他們熄了蠟燭,“沒什麼事!我們去門口聽過了,買活軍進城了,他們的規矩,天沒亮不許人開門——天亮了沒吩咐也不許開。”

偶爾的呵斥聲,大概就是有人開門窺伺引發。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來,像她們這樣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亂,但凡有一丁點秩序,作為縣裡最頂尖的官宦人家,總能設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縣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膽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現在就該擔心她被許配給買活軍首腦了,畢竟買活軍這兩年開始逐漸擴張地盤,天下亂成這個樣子,誰都看出要改朝換代了,買活軍作為如今的臨城之主,就算最後不能奪得天下,至少也能在臨城掌權幾年,金縣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舉,也沒什麼比一個漂亮的女兒更適合表達自己的忠心。

不過還好,父親不是這樣的人,而且,是買活軍進城,金逢春想到這裡突然又覺得買活軍進城對她實在是大好事,真比別的草頭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時候,她終於迷迷糊糊睡了過去,而且沒有做太多噩夢。

這一等就等了兩三天,縣城街道上靜悄悄的一個人都沒有,金家也吃得很隨便很儉省,人在亂世總是不自覺節約,而且家裡水也不多,要節省著用——買活軍一天只許一個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僅水要省著喝,其實官房也是要省著用。

金逢春他們家還算是好的,東西總是有的吃,有些沒有隔夜糧的人家,只能餓上兩三天,到了第三天,街上傳來粥香,買活軍招呼沒有飯吃的人家到街上領粥,像金逢春這樣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樹邊上,他們是有優待的,買活軍首領親自來收錢。

“十八歲以下,一個人三千兩!”謝雙瑤說,“十八歲以上一個人五千,你們可以來交錢了。”

#

買活軍首領真是個姑娘!

金逢春還是第一次見到傳聞中的大人物,她感到非常新鮮,而且謝雙瑤並不禁止眾人看她,甚至要求大家抬起頭來,看著她仔細聽她說話,所以金逢春看得非常仔細,甚至可以說有幾分貪婪。

謝雙瑤很高,而且有點胖,在這年頭,胖人總是有點顯眼,物以稀為貴,一個白白胖胖的姑娘肯定會被人高看一眼,這能證明她的家境的確不錯,女孩子無需拋頭露面也有充足的糧食吃。不過,謝雙瑤並不白,也實在說不上多好看。

她膚色微黑,眼睛很大,但五官搭在一起就很平庸,至少是不如金逢春好看,和雙喜差不多,這讓金逢春微微有些失望,她就知道謝雙瑤一定生得很一般,所以就算是官軍也沒有編造一些她怎麼淫.亂反賊、迷惑良善的故事。

她看起來還很年輕,約莫就是金逢春這樣的年紀,最多再大一兩歲,穿著一身很奇怪的衣服,這款式不男不女,上身是對襟衫子,深青色,盤扣,下身居然是一條褲子!簡直彷彿將中衣穿在了外頭,連一條爛布裙都沒有,但周圍的人都顯得很習慣的樣子,金逢春看了一陣子才肯定,她一身穿的都是眼下很昂貴稀少的棉布。

她手裡還拿了個裡小外大的鐵筒子,做得很輕薄,在日頭底下反著白光,有點像是嗩吶,透過鐵筒子說話,聲音放得非常大,可以傳到很遠的地方,金逢春對這樣東西非常好奇,逐漸忘了害怕,伸長了脖子直看,身邊傳來輕微的推擠,縣令家的小姐也在一旁,小嘴微張看得很入神。

買活軍為首領搭了個高臺子,七八個人護著,板著臉揹著手站在高臺邊上,和傳說中一樣,留著短短的青頭,所以也有人叫他們寸發賊、青頭賊,他們看起來也很壯實,買活軍的人吃得真好!金逢春見過太多瘦小仃零的百姓了,長身體的時候常年沒有吃飽,一輩子都長不高,又都很瘦,腰也都佝僂著,和她們這些書香子弟看著完全是兩樣人,有時甚至不像是同類,那些百姓看到吃的,眼裡會發出熒熒的光,和野狗一樣叫人心裡害怕,但買活軍的人,一個個看起來壯實、有力氣,對著縣裡最有權勢的一群人也是滿不在乎的樣子。

謝雙瑤也是滿臉的不耐煩,她怕熱,椅子頂綁了一把傘,還在社樹底下,還是把扇子搖得嘩嘩響,另一隻手拿著鐵錐筒,又說了一遍,“十八歲以下三千兩,十八歲以上五千兩,交錢買活,沒錢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人群傳來輕微的騷動,過了一會,縣令老爺家有人壯著膽子說,“大王說笑了,這……千兩鉅款,這……全縣上下有幾人拿得出來?大王從前買活,不就是三兩銀子一個人麼……”

三千兩才是一條人命,還是十八歲以下!就拿金家來說,不說僕從,金縣尉夫妻二人,妾侍一人,子女四人,還有一個老太太,哪怕就是放棄所有,只買金縣尉一個人也要五千兩。金家哪裡拿得出這麼多錢來?!這年頭買個丫鬟,就是最漂亮最細皮嫩肉的那種,公道價也就是三兩!

金逢春不知家裡積蓄多少,不過買活軍都打進城了,他們哪還有第二條路走?她本就不抱指望能買活,因此聽到價格也不失望,反而很好奇謝雙瑤的回答,謝雙瑤令人驚奇之處有很多,其中一點就是她很喜歡講道理,而且很喜歡和人講價。

“沒錯,從前落在我們手裡的人要買活,有三兩、五兩也有幾百錢的,價格總不至於付不起,”她在竹椅上欠了欠身子,“就是你們縣裡以前那個百總,在我手裡買活也就是七兩,那還是因為他跑得很快,為了追他我們浪費了半日的馬力。”

人群裡有人訕笑著給謝雙瑤賠罪,謝雙瑤眯眼看去,有點吃驚,“哦,馬百總,原來你還沒調走?”

調走?調到哪裡去?馬百總走上去說,“謝姑娘說得對,某後來想了想,還是更情願和謝姑娘做鄰居。”

他問謝雙瑤,“若是這番宣講我來做,謝姑娘可能給我幾兩報酬?”

謝雙瑤想了一下,說,“一兩,從你欠債里扣,我記得你上回還欠我三百文。二哥,都加起來。”

社樹旁一個胖胖的買活軍應了一聲,從腰間掏出一個小冊子,一支墨筆,粗粗的手指捏著細細的筆頭,很靈巧地寫起來,金逢春很吃驚,她沒想到買活軍隨便一個兵士都能書會寫,不過聽謝雙瑤叫二哥,又覺釋然,謝雙瑤有五個哥哥,聽說她本名謝六姐,雙瑤是她自己給自己改的名字。謝雙瑤的哥哥大概多少是有些特別的。

馬百總便從謝雙瑤手裡接過那個鐵皮筒子,站在平地上,和大家說起來,“買活軍的規矩,一向是不做虧本買賣,每回出兵花費多少,最後均攤下來俘虜便要買活多少,從前米價貴,按米價算大概要十兩一個人,先收了放走,之後再遇到多退少補,這些年米價漸漸便宜了,最便宜的時候掉價到二兩一個人。不過從前都是本縣出人去彬山征討,買活軍在本地接戰沒什麼花費,這一次勞師遠征,花的錢定然不少。”

他用請示性的眼神看了一下謝雙瑤,謝雙瑤微微點頭,叫馬千總站到臺子上,這樣她可以隨時從他手裡拿過鐵皮筒子來補充,“花了很多錢,而且這城我還要出人來管,這些人都不能回去種地,我還要管他們吃喝,這些錢長遠來說都要攤到你們頭上。養一個兵一年最少要花一百兩,臨城縣我打算放兩百個兵在這裡,一年就是兩萬兩,你們買活錢要是少了,我豈不是非常虧本?”

她的語氣一點都不嚴厲,甚至都不說是精明,反而非常草率,又不耐煩。眾人一片啞然,不知道該怎麼回話,他們都還沉浸在從前的慣例裡,本地山賊開始想做大王了,打下一座城不都是分派官吏,收稅徵糧?更有遠見一些的釐定田地人口,沒聽說一上來就問大家要買活錢的。

金逢春卻有些按捺不住了,她聽出女大王的意思,錢大家總歸是花不起,欠下鉅債,命便是買活軍的,那就要乖乖聽話服從管教,這和從前的日子其實沒有什麼不一樣,最多是名分變了,以前大家要忠君孝父,現在大家要聽家主的話,謝雙瑤就是那最大的家主。其實都是一樣的,就是謝雙瑤大概是山野中人,而且是個女子,所以不好用忠君那一套,搞了個買活的名義。

現在正需要有人接話效忠,但她是女兒家不能拋頭露面,看了一眼父親臉色,知道他也決計不會對一個女山賊奴顏卑膝,金逢春心裡很遺憾,但也知道父親這樣謹慎點是對的,不過她們家沒有出面,還是有人夠聰明看破這一層,喊道,“我們沒得二話,從此盡心為大王做活,為大王賺足銀兩再行買活。”

謝雙瑤解頤笑道,“對了,這就很聰明,知道我最討厭說什麼不求報酬為大王盡忠之類的屁話。”

她把鐵皮筒子丟給馬百總,馬百總機靈地說,“不錯,跟在謝姑娘身邊,做任何事情都有報酬,只要足夠勤懇,終有一日可將買活錢湊齊,就譬如說某,某身邊親兵多數都買活七八次以上,買活錢加在一起也要五十兩銀子,哪家有這麼多閒錢!”

眾人都是不由點頭,一個兵,殺了他都不值五十兩。縣中小吏都算有頭有臉,饒是如此五十兩也是個巨大數目,馬百總道,“但他們死了麼?沒有,哦,死了一個,做活的時候中暑了,沒救過來,那這也是他運氣不好,其餘人還不都好端端回來了,無非是做活時間長點罷了,有吃有喝的,下值以後還能認字!這樣的好事我看城裡多少人拿著錢都沒地方找去!”

這話是對的,臨城縣那些苦工,做一日得一日的錢糧,現在全聚在大街另一頭領粥,不過在這群富貴人家中反響寥寥,對這些人來說認字並不算太大的問題,而且聽說買活軍教的是他們自己發明的怪字,走出彬山有幾人能認?所以大家只是勉強地應和著,也不敢把馬屁拍得太過,因為謝雙瑤剛說了不喜歡聽屁話,而且的確聽說她最討厭被人奉承。

馬百總覺得他們不識抬舉,有些嫌棄地道,“就是這般了,如今我們都欠下鉅債,若是沒錢,謝姑娘想殺你也不需要任何道理在,你們項上人頭已不屬於自己,就是暫寄在這裡。所以大家都要聽話,讓你們做什麼就去做什麼,不要給謝姑娘找麻煩,這是謝姑娘的第一條規矩。”

“第二條規矩是不許拍馬屁,不許說沒用的話,但是說有用的話,或者提一些聰明的問題,可以賺錢。”

人群騷動了一下,“什麼是有用的話?”

“你覺得有用的都可以說,”馬百總講,“比如謝姑娘現在很熱,若你知道附近哪裡有冰涼甘甜的井水,大概可以賺……十文錢?”

他請示地看了謝雙瑤一眼,謝雙瑤讓他把鐵皮筒子湊過去,“二十文錢!”

馬百總說,“但若是你知道怎麼把天氣變涼,那便可以拿到……”

謝雙瑤:“能掌控天氣那當然至少白銀十萬兩!”

眾人有些明白了,一陣嗡嗡,馬百總又道,“第三條規矩便是,你們的錢不許花出買活軍的地盤——你們現在有的錢都是謝姑娘的,不夠賬不收而已,在買活軍地盤裡,買點吃的用的也就放你們一馬了,大家都是謝姑娘的人,肉爛在鍋裡,但如果敢花給外人被知道了,斬無赦!”

這一條沒什麼牴觸,這些人本來也就沒有太多機會走出買活軍的地盤,現在天下大亂,哪有人會出門亂竄,若有,知道買活軍要打過來都好幾個月了,城裡百姓也不是傻,難道還不逃。

馬百總放下鐵皮筒,看了謝雙瑤一眼,“謝姑娘,還有什麼新規矩麼?”

看來買活軍的規矩也是時常變的,金逢春想,她覺得很新鮮,目前這些規矩似乎都不會對她的生活帶來什麼不好的影響,但城中卻因此會有很大的改變。而且她以前從不知道馬百總和謝雙瑤居然這麼熟悉,現在甚至懷疑買活軍打來的時候之所以城裡氣氛這麼麻木平靜,馬百總起到重要作用。他們剛才沿城牆走過來,城門乾乾淨淨一點血跡都沒有。

謝雙瑤想了一下,拿過鐵皮筒,“沒有買活的人,不許私自成親,必須先稟報我知道,取得我的同意。男二十五,女二十三之前不許稟報。”

這句話幾乎讓眾人暈厥,馬百總也很吃驚,這是入城以來謝雙瑤頒佈的第一條令眾人無法理解的規矩,越是亂世成親越早,金逢春十四歲還沒定親已經算是有些晚了。

“謝姑娘,這是為何呢?”馬百總適時拿過鐵皮筒,開始和謝雙瑤一搭一唱。

謝雙瑤搖著扇子說,“成了親就要生孩子,女的生孩子就不能做活,生的時候還可能死掉,債沒還完就死了我不是很虧本?”

她用扇子點了點人群,微圓的臉沒什麼表情,“我說話一直都是算數的,誰敢私自成親,私自懷孕,被我知道了你們會非常後悔。”

像是為了證明自己的狠辣,她隨意在人群裡點了幾個,“穿藍衣服那個,你,出來,還有那個穿黃衣服的,那個穿青衣服的。”

買活軍擠到人群裡,就像是石砲撞進豆腐,三個男丁很快被拉出來,謝雙瑤問,“多少歲了?”

三人顫抖著報了歲數,一個人說自己十七歲,謝雙瑤皺眉說,“你撒謊,而且你覺得我是多笨,你們縣就這麼幾十戶有點能量的人家,你以為我分不清誰是誰?你今年二十三歲,我不喜歡撒謊的人,五千兩,你有沒有?買不買活?”

青衣人大叫著求他爹拿五千兩出來,他們家人跪了一地不住央求,但五千兩現銀決計沒有,便是產業也不值得那麼多,謝雙瑤冷笑說,“沒有錢,又對我撒謊,別想活,二哥,殺了他。”

那個胖大軍士嗆啷一聲拔刀出鞘,一刀就捅進青衣人的肚子裡,表情一絲變化都沒有。新鮮的血腥氣散發開來,人群嚇得直往後退,金逢春的心砰砰地跳,怕得想吐,不敢看又忍不住要看。她剛剛覺得謝雙瑤看著其實滿可親的,一轉眼她就親眼看著親兵這樣殺人,表情一絲變化都沒有。

真是個屠戶女!

剩下兩個男丁當然也拿不出錢來買活,固然其中一戶人家金逢春知道可能有這些錢,但五千兩的鉅款,買了這個的命,下一個謝雙瑤若還要再殺自己家的人呢?這個頭是不能出的,五千兩也許拿得出來,五萬兩則絕無可能,當家人至少都還明白這個道理。

烏壓壓的人群裡頃刻便響起低低的哭聲,買活軍冷漠地把三具屍體拖到一邊去,馬百總瞥著屍體也沒什麼表情,便是金逢春的父親看著也很鎮定,甚至唇角微微一翹,金逢春看了心中一動,這三個人她都認識——謝雙瑤沒有說錯,臨城縣的確很小,大家都認識大家,不過金逢春對於街上一些骯髒的事情知道得不多,家裡人不願讓小女孩聽這些,但看父親表情,她知道這三人死有餘辜。

既然是懲惡揚善,為什麼不宣揚一番其中的道理,反而要如此兇殘呢……

她想不明白,謝雙瑤拍了拍手,站起來說,“真的很熱——先把你們聚在一起自然是有活讓你們做,不過在此之前,誰先想掙那二十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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