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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個白鬍子老頭,至少也是頭髮鬍子都發白的那種,但是見到真人才發現,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輕多了。

雖然知道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歲,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樣子,肌肉依然很發達,身材依然壯碩。

只看外表的話,怎麼也無法把史密斯和退休這個詞聯絡到一起。

而且史密斯給了高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現了自己的實力,但他的穿著卻是非常的隨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褲穿在他這個層級的大老身上,真真的是節約和樸素的代名詞了。

高光誠惶誠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道:“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見到你我太高興了。”

高光有些語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高光的後背,道:“請進。”

史密斯的豪宅內部談不上金碧輝煌,但是極富科技感,至於又大又豪華這就不用多說了,總之用劉姥姥進大觀園來形容高光的感受,那是絕對沒有任何問題的。

在一張看著並不多顯豪華的布沙發上坐下來後,才能感受到沙發的舒適程度,高光危襟正坐,看著史密斯在自己對面坐下來後,想找些話說,卻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而史密斯卻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樣子道:“我聽說你的名字,弗蘭克跟我說起過你,不止一次,他說是你救了約翰,否則約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氣的道:“我應該做的,而且沒有弗蘭克他們的幫助,我一個人不可能把約翰救出來的,所以是我們一起救了約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點了點頭,然後他饒有興趣的指著高光沒怎麼遮掩的槍套,道:“那就是約翰輸給你的手槍嗎?我聽說你的槍法狠狠的震撼了他們,弗蘭克每次都要強調你是個射擊天才,這讓我不得不對你產生了強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槍柄,整個客廳裡就只有他和史密斯兩個人,但是史密斯一臉期待的看著他,所以高光沒有怎麼猶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槍,倒轉過來,把手槍輕輕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這是約翰打賭輸給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槍。”

史密斯拿過了手槍,他掂量著翻來覆去的看了兩眼,點頭道:“能讓約翰認輸太難了,這傢伙永不認輸,史密斯威森1911,這是你的主用戰鬥手槍嗎?”

高光愣了一下,道:“不算,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槍,但不是戰鬥手槍。”

“你喜歡什麼手槍?喜歡什麼品牌或者型號?”

高光想了想,道:“我不知道,我其實還不是特別熟悉手槍,我只是用過格洛克,但是還沒有特別忠愛的手槍品牌。”

史密斯把手槍舉起來,對準一旁瞄了瞄,笑道:“這槍不錯,適合作為隨身防衛用槍,但是不太適合帶到戰場上作為戰鬥手槍,因為這槍太精緻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高光連連點頭,道:“確實挺重的。”

史密斯把手槍放在了桌子上,他微笑道:“ 1911很經典,約翰喜歡,我也很喜歡,每個人都很喜歡,可是要選擇戰鬥手槍的話,猜猜我選什麼?”

談話的節奏完全由史密斯掌控,而且史密斯用槍當做開場白後,很快就打消了高光的緊張感。

高光想了想,好奇的道:“格洛克?”

史密斯立刻搖頭,哈哈一笑,道:“我剛出道那會兒格洛克可沒有現在這麼流行,而且我剛出道的時候,只能買得起市面上最常見的手槍,所以我用的是一把貝雷塔m9。”

高光下意識的點了點頭,而史密斯則是繼續笑道:“手槍這東西呢,用慣了什麼就是什麼好,我是個狙擊手,基本上沒有用到手槍的機會,當我有能力買任何手槍的時候,卻發現,我上戰場的時候還是習慣帶上一把m9,因為我適應了m9的大小,重量,以及攜帶方式,所以我一直用m9,可是在戰場之外,我也會選用一把1911,美國人有誰不喜歡1911呢?哈哈哈……”

笑著說完後,史密斯把高光的手槍放在了茶几上,然後他一臉輕鬆的道:“看見你我就想起了自己,我決定成為一個僱傭兵的時候,直接選擇自己當老闆,我要拉起自己的隊伍去搶飯吃,你也一樣,直接就當自己的老闆了,只不過你的起點可比我高多了。”

高光有些侷促的道:“不,我怎麼能和您比呢。”

史密斯擺了擺手,道:“年輕人就得敢闖,就得敢拼,而且在二十多歲的時候創業,要比三十幾歲創業好,比四十多歲更好,年輕有優勢,年輕能經得起失敗,年輕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失敗中吸取教訓,然後變得更好。”

要進入正題了,果然,史密斯嚴肅了起來,他沉聲道:“弗蘭克創業就太晚了,而且他單幹不是因為他想單幹,而是因為丹尼的刺激才決定單幹,他不適合創業,他不是個合格的商人,所以他……很遺憾的失敗了。”

高光點了點頭,沒有說話,做出了一副傾聽的姿態。

史密斯微笑道:“我沒有接觸過你,不知道你的能力,但是弗蘭克說你是個天生的戰士,在挑選戰士這方面,我絕對信任弗蘭克的眼光,而丹尼說你雖然是個菜鳥,但你身上具備了成功所需的特質,而在這方面,我絕對相信丹尼的能力。”

“謝謝您對我的評價。”

史密斯點了點頭,微笑道:“我不太對年輕人報以太多注視的眼光,但是對弗蘭克既然強烈推薦了你,那麼我一定會幫你的,所以,現在告訴我,你能做什麼呢?”

高光遲疑了,因為史密斯問到了他的痛處。

能幹什麼?能幹成什麼呢?

高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現在能幹什麼,作為一個菜鳥,他缺陷太多也太大了。

但是會不會說話,就在此時體現了出來,既然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那就不要說。

“您需要我幹什麼,我就幹什麼!”

高光的回答讓史密斯非常意外,然後,史密斯感到了驚喜。

史密斯笑了起來,他點了點頭,指著高光道:“現在我知道丹尼對你的評價依據了,你掌握了說話的藝術,這一點,你真的比弗蘭克強太多了。”

這應該算是誇獎吧,但是史密斯很快就把笑容一收,很是嚴肅的道:“弗蘭克只會說自己能幹什麼,但他說自己能幹什麼,就一定真的能做到。”

高光一臉嚴肅的道:“我會盡力而為,但如果超出能力範圍的事情我不會做,不是我不敢,而是我不會壞了您的事。”

史密斯點了點頭,道:“你剛剛開始進入這一行,你需要機會,而我這裡確實有很多機會給你,我有些私人關係,可以幫你找到一些適合你的生意,比如……在危險地區保護某些外交官員展開日常工作,你能做到嗎?”

高光說的是史密斯需要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這是他要給史密斯工作的意思,但史密斯說的任務,是給他一份小生意,讓高光自己幹自己的,這兩者區別很大。

高光想了想,道:“我沒有保護要員的經驗,這個工作我暫時做不好。”

史密斯點頭道:“沒錯,保護和進攻是完全不同的工作範疇,那麼你有沒有興趣接下來一個進攻性任務呢,在摩蘇爾,需要敢打敢拼的隊伍,人不用太多,有二十個也就夠了。”

高光覺得有些不好意思,他低聲道:“抱歉,史密斯先生,我現在沒有人手,暫時接不了這樣的任務。”

吹大話可以,拍馬屁也行,但絕不能壞事,強行接下超出能力範圍的任務,那是找死,也是給史密斯找麻煩。

但是史密斯一直提出這種明顯超出能力範圍的生意,讓高光有些費解,因為他覺得史密斯應該瞭解他的處境才對,不該說出這麼有難度的任務啊。

史密斯先生思考了一會兒,突然道:“看來你現在實力確實很弱小啊,那麼你有自己的想法嗎?”

高光老老實實的道:“我還沒有特別明確的生意計劃,我現在需要先解決生存問題,積累經驗,增強自己的能力,然後再尋找適合我的長期目標。”

“唔,尋找一個合適的小生意,先解決吃飯問題,這樣做也是對的,但是坦白說,我現在沒有適合你的工作機會啊。”

史密斯怎麼會有適合高光這種小角色的生意呢,但是思索了片刻後,他卻突然道:“有了,你現在有合法的安防執照,有個適合你的工作,我在洛杉磯的一個朋友遇到了一些麻煩,他需要幾個合法的保鏢保護自己的安全,但是他的保鏢呢,需要在必要的時候敢於出手。”

史密斯很高興的樣子,他對著高光道:“我知道你沒有做保鏢的經驗,但是沒有關係,我這位朋友有專業的保鏢,但他需要有合法資質,但又有膽量的人充當外圍保鏢,你不用考慮替他擋槍的問題,你只需要在他遇到襲擊的時候敢於將對手幹掉,這個你能做嗎?”

高光不假思索的道:“這個我能幹!”

“很好,我問問他願意給多少錢,需要多少人,失陪一下,我得打個電話。”

史密斯笑著起身,留下了高光一個人,他走到了一旁的房間裡打電話去了。

高光依然安坐在沙發上,但他已經放鬆了很多。

而史密斯在拿出了手機後,電話不是撥給了所謂的朋友,卻是打給了丹尼。

等著丹尼接通電話後,史密斯微笑道:“弗蘭克的小朋友來了,他還不錯,態度很端正,沒有年輕人的莽撞,表現比我想象的要好,我決定給他個機會,就把你說的那個任務給他好了。”

“好的,那個任務的薪酬是日薪兩千,但是風險很大,不過對新人來說還算公平,而且對人數沒有限制,我現在聯絡對方,把瘋狗介紹給他。”

史密斯突然道:“不,等一下,對人數提要求好了,一個人可幹不成大事,我想看看小朋友能否找到幫手,三個人吧,短期內找到兩個幫手的要求不算過分對嗎?”

丹尼思考了片刻,道:“要求不過分,那就要求三人以上,團隊日薪六千。”

史密斯笑了起來,道:“你要考驗他對待生意的態度嗎?那就不要六千了,給七千吧。”

“好的,照你的意思辦,稍後我把電話發給你,就說報你的名字,對方一定會收下他們。”

史密斯結束通話了電話,他回到了客廳,對著高光做了個手勢,笑道:“問清楚了,日薪七千美元,日結,但是對人數有要求,至少三人或以上才行,時間是一個星期之後,你可以嗎?”

一天七千塊,一個月就是二十一萬美元啊,但是對人數有要求,這就得趕快招人才行,不過有一個星期的時間,這種生意,怎麼可能推了呢?

高光站了起來,他一臉激動的道:“我可以的!這個任務我可以的,太感謝您了。”

史密斯笑道:“這只是一個小生意,小到不能再小的那種,別激動,你先幹著小生意賺取第一桶金,然後,我還是希望你能拿出一個長期的,有前景的商業計劃來,我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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