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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亞戈·門德爾,男,四十三歲,墨西哥人。

全名蒂亞戈·岡薩雷斯·馬歐泰·聖地亞哥·塞巴斯蒂安·羅德里戈·塞爾莫·門德爾。

此人原先是一個兢兢業業的土匪,糾結了一幫亡命之徒,遊蕩在阿爾布開克到聖菲的洲際公路附近,幹著和埃爾南德斯之前一樣的買賣。

被議員斯科特招安之後,率隊“進京”,成立了鱷魚幫,活躍於聖菲的墨西哥裔社群。

在斯科特的幫助下,他和範克里夫,也就是那位被陳劍秋一槍斃掉的前聖菲警長沆瀣一氣,越做越大,儼然成為了聖菲墨西哥裔社群的第一大幫。

而他也相應地會為斯科特幹一些髒活,

比如:

把說斯科特壞話的墨西哥人用麻袋套了扔河裡;

亦或者在斯科特的政敵家門口扔一具馬的屍體;

再比如威脅一下那些跑來新墨西哥州,滿腦子都是想著發財的東部大冤種們,提醒下他們,該支付一些政治獻金了。

不過他現在的日子非常不好過。

斯科特為了最近的市長選舉,果斷地弄死了同為“夜壺”的錫安·麥考爾,並且嫁禍於他,開展了一場針對他們這些聖菲墨西哥匪幫的清掃行動。

雖然原定的執行人範克里夫死於一場決鬥,但他的那位名叫布倫森的助手頂了上來,如秋風掃落葉一樣對他們開始進行打擊。

蒂亞戈被迫帶著親隨逃出了聖菲。

他的照片也出現在了聖菲警察局門口的懸賞榜上,並且由於名字太長導致他的那張懸賞令格外大,

布倫森特別叮囑,一定要全名。

蒂亞戈遠遠看向遠去的聖菲城的輪廓,長嘆一聲。

當初進城時勃勃生機、萬物競發的境界猶在眼前,如今卻已物是人非。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蒂亞戈決定,重新回到洲際公路上幹回搶劫這份在新墨西哥州最有前途的職業。

而此時,他便正帶著自己的手下,埋伏在一座橋的兩邊,

“老大,我們都快等了一整天了,開不了張啊。”蒂亞戈的手下遠遠地眺望著遠方的地平線,嘟囔道。

照理說,這條線路是很容易取得收穫的,這裡是新墨西哥州最繁忙的商用道路,往來的行人、商隊絡繹不絕。

主要是蒂亞戈關於搶劫這件事情,給他們定了一些新的準則。

最近新墨西哥州的搶劫生意不太好做。

先是老前輩埃爾南德斯的鬣狗幫不知怎麼突然間消聲遺蹟,然後林肯郡那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冒出來一幫穿西裝的瘋子,逮著劫道的幫派殺。

他們肯定是惹了什麼不該惹的人。

搶劫是個技術活,選物件要準確,要挑軟柿子下手。

比如,人多的不要惹,划不來;隊形齊整的不要惹,有可能是民兵釣魚;墨西哥人最好不要下手,搞不好是同行;現在加了一條,那些穿西裝的白人,見了扭頭就跑。

自己身為一名通緝犯,小心為妙,活著就好。

蒂亞戈一邊摸著下巴,一邊盯著遠方的地平線。

麵包,總會有的。

突然,一隊人馬逐漸出現在了他的視野裡。

他眯起了眼睛。

這隊人馬看起來非常符合他對於搶劫物件的要求。

隊伍人不多,由幾匹馬和幾輛馬車組成,隊形鬆鬆垮垮,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為首的那個人穿了一件灰色馬褂,戴了一頂淡白色的禮帽,看上去老實巴交的,好像是個亞洲人商人;他旁邊是一個騎著白馬的女人,穿著紅色的布棉襖,兩個人有說有笑。

他們後面倒是跟著一個穿黑色布袍子的黑人,一個長相斯文的老人,還有一個留著翹起鬍子的白人。

除了他們幾個人騎著馬以外,隊伍的後面就是好幾輛馬車,馬車上面的東西用布蓋著,從外部的形狀來看,有些是桶,有些是箱子。

這分明就是一個商隊嘛。

蒂亞戈的笑得嘴角都要抽了。

領頭的這個肯定是一箇中國富商,旁邊的是他的老婆,那個老頭是他們的管家,翹著鬍子的,估計就是唯一的保鏢。

至於那個黑人嘛,看起來像是個僕人,不過為什麼這些黑鬼也配騎馬,他是沒搞懂。

“馬車開過來!堵住橋頭!”蒂亞戈衝著手下一揮手,“埋伏好,準備開工!”

此時正慢慢悠悠向著橋晃來的陳劍秋,還不知道前面有個埋伏正在等著他。

他正和卡米拉聊著天。

他們聊了些關於家鄉的事。

卡米拉的故鄉在波多黎各,加勒比海的海風給了她紫羅蘭色的眼睛,但也將她和她的家人吹到了美國。

然後,她就成了一名孤兒。

陳劍秋也是孤兒,不管是穿越前,還是穿越後,無親無故。

這本應該一件很悲傷的事情,可他們很快跳過了這個話題,而來到了他們這次的衣服上,越聊越開心。

“大娘的手藝真不錯。”卡米拉說道,

“老大,我們為什麼一定要穿這身衣服出來啊?”肖恩拉了拉自己的衣領提出了異議,他總覺得胳膊肘那塊不太舒服。

“那你也可以選擇光著。”陳劍秋轉頭回答道。

他原本的衣服都是一些夾克和皮衣。

不過張大年前不久給他們派來的第二批人裡,有一位資深的裁縫大娘。

老人家原先在丹佛的唐人街開裁縫店,被那幫愛爾蘭人砸了,陳劍秋把他們救了出來。

她高低說什麼也要給他整一身衣服。

沒想到,幾天後出來的成品非常漂亮,陳劍秋試了一下,非常合身,非常舒服。

既然有新衣服穿,那就穿新的唄。

陳劍秋看了看其他人身上要麼破,要麼舊的衣服,想到這次去聖菲的目的,便厚著臉皮讓老太太幫著再做幾件。

沒想到老太太欣然同意。

她指了指帶過來的布,讓他們自己選。

卡米拉選了紅色,肖恩選了黑色,其他人選了灰色。

她不僅幫做了幾套衣服,還送給卡米拉一根古色古香的髮簪,替她把頭髮給盤了起來。

“哎喲,這閨女真俊那!”老太太替卡米拉換上衣服後,上下打量著,讚不絕口。

陳劍秋看著穿著紅棉襖,挽著髮髻,落落大方的卡米拉,又看了一眼旁邊穿著黑布袍的肖恩,總算明白了人與人之間的參差。

土得不是衣服,是人。

他們上了橋。

陳劍秋回頭看了看肖恩這一身的打扮,有點忍不住想笑,他感覺這貨怕不是以為在給自己選晚上工作的工裝。

卻發現肖恩指向了橋頭的方向:“老大,那是一輛馬車嗎?”

還沒等肖恩說完,已經有一群人突然出現在了橋頭的地方。

他們手中都拿著槍。

“都下馬!手舉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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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二更稍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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