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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你確定?確定要讓我拿刀割你喉?”

“確定以及肯定!”

“老闆,會不會太過了點?有這個必要麼?”

“很有必要!”曹志強堅定的對楊安全點點頭。

說完這句,曹志強又道:“不過,下手輕點,把我脖子這邊割破點皮,流點血,要看著嚴重,實際不嚴重,有那意思就行。

千萬別割太深,更千萬別傷了血管,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聽曹志強這麼說,楊安全還沒說話,站在一邊的金秀英忍不住撇撇嘴:“喂,你這麼怕,幹嘛不自己拿刀抹脖子?非要讓人家動手?”

“這你就不懂了。”曹志強道。

“我不是怕,而是自己拿刀割我脖子,跟外人拿刀割,這力度、角度都是不一樣的,有經驗的警察一眼就能看出來自割還是別人割。

所以啊,做戲做全套,這傷,必須讓外人做!”

“可你幹嘛非得這樣自殘?”金秀英繼續問,“你不都給了大軍哥,嗯,給了魏大軍一萬塊錢了?

有這個什麼一萬塊的陽謀的,再有我這個內鬼幫你作證,直接舉報他搶劫不就行了?

到時候啊,他們栽定了,你幹嘛還要受這個罪?

不是多此一舉麼?”

“這你又不懂了。”曹志強道,“我這是以防萬一,是獅子搏兔用全力,要加重對方的罪名!

畢竟搶劫跟搶劫還不一樣。

這拿刀脅迫搶劫,跟沒拿刀搶劫,性質是不一樣的。

拿到脅迫搶劫,甚至把受害人弄傷,那是鐵證如山的搶劫,誰來說情都不好使。

可如果被搶劫的一方沒傷,萬一有什麼大人物給魏大軍說情,把搶劫說成搶奪。

靠,這罪名可差了十萬八千里。

拿刀傷人搶劫,那是三年起步,被打靶也是正常操作。

可如果被搶的人沒什麼傷,那就不好說了。

我說過,既然要做,那必須做絕,不能讓他們有翻身的可能!

要不然,萬一最後算不成搶劫,只算個搶奪,那我可虧大了!

所以啊,我這不是多此一舉,是要坐實了他們惡性搶劫的罪名,把事情辦成鐵案,賭油安的思丹?”

金秀英搖搖頭:“那你這犧牲可夠大的,這算苦肉計吧?”

曹志強道:“必須是啊!不捨得一身剮,怎麼跟過去說拜拜?”

深吸一口氣,曹志強堅定的點點頭:“做人就要狠一點!想要告別黑歷史,這是必須要做的!”

說到這,曹志強緊了緊手中的乾淨手絹,看向拿著一把匕首的楊安全,脖子一仰:“來吧,上!別浪費時間了!”

楊安全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吐口氣:“好吧,知道了,我這就來。老闆你忍著點,可能會有點疼。”

“沒關係。”曹志強深吸口氣,“我,我不怕疼……你輕點,快點,別磨蹭!”

好吧,現在的情況有些詭異,要解釋清楚,還得從頭說。

自從馴服了金秀英後,曹志強才把他真正的計劃全盤托出。

也就是聽了曹志強的計劃,金秀英才知道曹志強為何要單獨找她。

原來,曹志強之所以叫她出來,並不光是好心救她一次,而是要讓她做內鬼,替他當汙點證人,內部舉報魏大軍一夥人。

因為這樣做,效果更好,可以讓魏大軍等人的罪名徹底落實。

一個表面無關的外人楊安全作人證,再加上她這個內鬼舉報,這口供,誰敢不信?

如果再加上一萬塊錢的物證,呵呵,在這個特殊時期,這都辦不成鐵案,什麼才是鐵案?

實際上,說服金秀英,讓金秀英當內鬼舉報,並不是曹志強臨時起意,而是他早有預謀的計劃之一。

早在曹志強穿越過來,繼承了前身的記憶之後,就開始為自己的未來擔憂了。

或者說,早在剛穿越過來的時候,曹志強就開始為自己前身的黑歷史擔憂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前身那個曹志強,是真的很不省心,除了打過架,鬥過毆,調戲過女青年外,也敲詐過小攤小販,並不是真的無辜之人。

簡單來說,就是前身那個曹志強,之所以沒有案底,只是因為沒有實錘證據,沒有被抓罷了。

然而,畢竟是參加過團伙的,就算曹志強果斷的主動脫離接觸,但他多少懂點人心,知道一旦那個團伙被抓,大機率會把他給供出來。

所以,他才要急急忙忙的去當國企工人,就是為了能加入組織,多個庇護自己的港灣。

與此同時,他在工廠裡還表現的各種乖巧靦腆跟樂於助人,就是為了給眾人一個好印象,說明他是好孩子。

如此一來,就算那些團伙成員供出他以前做過的事,到時候警察真找他,只要他咬死自己沒做過那些事兒,只要沒有實錘證據,只憑其他人的口供的話,那應該就沒用。

然而,如果曹志強沒有正式工作,或者說工作性質差點,不是國企這種大單位,那麼那些團伙的口供就有用了。

他可記得,前世看過一些反思八三年那啥的新聞,很多人真的只是被別人誣告了幾句,給警察提供了一些根本分不清真假的口供,連點物證都沒有,就被抓去坐牢甚至打靶了,根本就沒有什麼詳細的調查。

比如某個也叫志強的演員,就因為跳了個舞,便被當流氓抓了起來。

不過,那些被嚴厲打擊的人,一般是沒工作的閒散人員,或者是演員這類被人看不起的行當。

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是國企職工,且風評比較好的話,警察都會收斂點,會仔細偵查一下。

確切來說,如果你是國企工人,只要沒有實錘的犯罪證據,你再咬緊牙關,抗拒從嚴,又有傻柱這樣的有力人士替你說好話的話,那隻憑別人的幾句口供,應該還不足以給你定罪,大機率是安全的。

然而,除了這個街坊認定的危險外,還有一層危險,就是那些團伙成員重新來找他。

無論古今中外,只要是犯罪團伙,不論大小,都不是能隨便進出的。

要是所有人都能隨便進出,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老大還有什麼權威?

人心一散,隊伍可就不好帶了,沒了隊伍,老大也就沒有意義了。

因此,曹志強早就防備那些重新來找他的犯罪團伙了,相關的應對預案還準備了好幾個。

只是呢,自從曹志強主動斷了跟那些人的聯絡,進了工廠當工人後,居然神奇的一直沒遇到那些團伙人員來找他的情節。

後來他才想明白,那些人之所以不去找他,除了他當工人後太窮,沒油水外,也因為他的國企工人身份。

紅光機械廠可是正經的八千多人的國企大廠,跟其他工廠一樣,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不說別的,就說國企工廠標配的保衛科,那是必須要有的。

而此時的國企工廠保衛科,依舊是有槍的!

沒錯,此時的國內,雖然曾經大規模收繳過槍支,但嚴格意義上的槍支管理法還沒有頒佈,也沒有真正的全國禁槍。

因此,雖然此時國內的普通老百姓不許持槍,但很多地方跟機構,比如鄉鎮民兵,還有大型國企的保衛科人員,都是可以繼續持槍的。

紅光機械廠作為大型國企,這裡是依舊有槍的,只是數量已經不多,且沒有長槍,只保留部分手槍罷了。

就算沒槍,紅光機械廠作為國企,其內部職工也不是一群街頭小混混能惹的。

說白了,自從曹志強當上紅光機械廠的職工,哪怕是學徒工,他依然是紅光機械廠的人,是有組織有靠山的人,不再是無根之水。

要是國企職工能隨便被一群社會小混混欺負,那機械廠的領導幹部都會臉上無光,更會嚴重打擊內部職工的心氣士氣。

這就跟你參加了紅軍,你就是紅軍戰士,會受到保護是一個道理。

如果你連自己人都保護不了,以後誰還跟你幹?

所以說,魏大軍那些人正因為知道這些,才不敢找他麻煩。

因為動他不划算。

然而,一旦他們知道曹志強有錢了,找曹志強的收益大過麻煩跟風險,他們就會過來了。

這就好比冒充了錦衣衛的靳一川,有把柄在師兄手裡,如果殺不死師兄,那自然要一直接受對方的敲詐勒索一樣。

紅光機械廠裡的人,因為大都不熟悉曹志強的過去,他當然可以在裡面裝單純,刷好感。

但四合院裡的人,都是知根知底的街坊鄰居,可是非常熟悉他前身的過去,裝單純沒用。

因此,曹志強想要洗白自己,最關鍵的地方不是工廠,而是四合院的街坊鄰居。

如今的四合院,三個大爺已經是昨日黃花了,真正能讓人服,不敢不服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傻柱,何雨柱。

傻柱不光是國企食堂主任,還有大領導那種大靠山,他妹夫又是公安,並且何雨柱的名聲在周圍是有口皆碑。

因此,只要傻柱認可他曹志強,那基本就沒啥大問題了。

像傻柱那種人,有個弱點就是喜歡以自己的喜好評斷他人的善惡,或者說喜歡當老好人。

如果曹志強能讓傻柱覺得,他曹志強是真的浪子回頭金不換了,真的痛改前非變好人了。

那麼到時候就算那幫團伙出事兒了,跟警察供出他曹志強的過往,等警察來問話,只要傻柱主動站出來,為曹志強說情,說他是好人,不是壞人,那問題就不大。

想想盜聖棒梗,明明就是典型的白眼狼一個,所作所為根本就不是什麼好人。

可傻柱呢?

他竟然對掃大街的棒梗說什麼,你就算上房揭瓦,偷東西打架,但你依然是好孩子。

為什麼這麼說呢?

傻柱給出的理由,是因為你棒梗偷東西不是為自己,是先緊著妹妹吃,所以你是好孩子,人不壞。

這三觀,簡直震碎當初看到這部分劇情的曹志強。

因為如果按照傻柱的觀點,你就算殺人搶劫,只要是為了給弟弟妹妹也吃一口搶來的贓物,那你就是好人。

這就好比強盜去搶劫,搶了東西自己吃不完,分給自己的親戚吃,但依舊是搶劫行為,依舊是犯罪行為一樣。

更別說,棒梗偷東西吃,根本目的還是先自己要吃,給妹妹分吃不是主要目的。

比如最出名的棒梗偷雞那一幕,棒梗自己可是吃的最多。

如果仔細看就會發現,當時棒梗是捧著整個雞吃,小當跟槐花當時只是各自分了一隻雞腿吃,其他部分的雞肉都是棒梗自己吃了,哪來的先緊著妹妹吃啊,分明是嫌緊著自己吃。

所以棒梗壓根就不是先想著妹妹的人,他是先想自己,然後再順便管管親戚。

當然了,禽滿四合院嘛,裡面三觀不正的人多了去,不差傻柱一個,這可能也是時代有關。

實際上別說禽滿四合院了,就算是曾經的大熱劇《渴望》,在曹志強看來,裡面那個大好人劉慧芳,其實也是典型三觀不正的綠茶婊,只是劉慧芳的茶藝水平比秦淮茹更高而已。

渴望裡有好人,但好人反而不被念好。

比如徐月娟,在曹志強看來,那才是真正意義上刀子嘴豆腐心,絕不偽善的好人。

然而在那個時代,大部分人都會被劉慧芳矇蔽雙眼,以為她是好人,反倒是對真正的好人徐月娟,認為她是壞人。

只有到了後世,大家的思想覺悟都變了,更明事理了,更注重個人了,才能真正看出劉慧芳的惡。

同樣道理,秦淮茹絕對算不上好人,可在大院裡,她現在卻是有口皆碑的好女人。

傻柱也是一樣,那是大院有口皆碑的大好人!

在曹志強看來,傻柱確實本質不壞,但卻是三觀有問題,腦子也有問題,要不然也不會活成那樣。

要不是傻柱是主角,有主角光環,在真正的現實社會中,傻柱這樣的人絕對沒好下場。

咦?

好像聽說,原著那個小說裡,傻柱最後的命運還真不咋樣,似乎是秦淮茹死了後,他就被棒梗趕出去,最後凍死在橋洞子還是路邊了,反正就很可憐。

總而言之,曹志強之前之所以對槐花示好,請她當自己家的保姆,不光是因為多了個喬四美,且覺得槐花長得比較好看。

其實最主要的目的,是想透過槐花,來慢慢影響傻柱。

後面傻柱等人來他家各種自來熟,又吃又喝,他也不當回事兒,同樣也是示好傻柱家。

只要傻柱認可了他曹志強,那整個大院就認可了他曹志強,也不會有人說他的壞話了。

如此一來,就算最壞的情況,那些前團伙成員供出他過去的犯罪行為,警察來找他調查,只要傻柱等人替他擔保開脫,再有他國企工人身份,還有詩人跟作家身份護佑的話,那他基本就算是穩了。

在沒有實錘證據的情況下,有人說好話跟沒人說好話,在這時期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然而,這些只是被動防守的手段。

除此之外,曹志強還制定了幾個主動出擊的手段,而這個主動出擊的核心,就是先把那幾個前團伙弄進去!

只要是曹志強主動報警,主動把那幾個前團伙成員弄進局子裡去,那麼對方說的話,比如曹志強之前乾的那些壞事兒,就都不可信了。

但這需要時機,更需要藉口,必須有一個重大犯罪行為,否則只會適得其反。

沒有什麼比惡性搶劫更靠譜的栽贓方法了,而他曹志強也有這個能力。

所以,主動給魏大軍一大筆錢,再回過頭去報警,誣告對方搶劫自己,本就是他的計劃之一。

只不過,之前曹志強還沒有太多錢,因此一直沒動手。

等有了錢了,他還一堆事兒要忙,也還不急著幹這個。

結果可倒好,曹志強還沒行動呢,魏大軍這夥人居然主動找上門,這自然不能放過。

但是呢,如果只是給對方一筆錢,再回過頭去報警,雖說應該也能成,可畢竟還缺點什麼。

所以,曹志強為了一擊必殺,把案子做絕做徹底,他才想到了英子,也就是金秀英。

有什麼證據,比一個團伙內部成員的內部舉報更有力?

而且金秀英是未成年,還有悽慘的身世,又是個女人,她說的話,可信度很高。

除此之外,金秀英確實犯罪行為較少,或者說不嚴重,畢竟她除了喜歡打架捅人,平時確實不愛欺負人,也不去做敲詐勒索的事兒。

所以,在曹志強看來,這個未成年少女,還有點拯救的可能。

總而言之,曹志強的計劃很簡單,無非就是先馴服金秀英,然後帶著金秀英回到他們堵住曹志強的地方,再由金秀英拿刀割一下曹志強的脖子,最好割出一道傷痕,流血的那種。

這樣一來,就可以製造出曹志強是被魏大軍拿刀脅迫,不得不交出一萬塊錢的情況。

要知道,同樣是搶劫,也分惡性不惡性。

拿刀逼著你的脖子,還割出了傷口流了血,有死於非命的情況下,被搶走一萬塊,這可是真正的惡性搶劫。

然後呢,有這種惡性搶劫的情況,又有“局外人”三輪車師傅楊安全的證詞,還有不忍心作惡的“局內人”金秀英的證詞,再加上曹志強這個當事人的證詞,三方證詞合力之下,警察一定會相信他們!

再等警察從魏大軍那邊找到一萬塊錢的鉅款,那麼魏大軍那夥人就死定了!

雖然正常來講,他們這些人應該是被收押。

但只要過一段時間,上面一起風,那以魏大軍等人的行為,妥妥被拉出去打靶清庫存的貨。

只要他們被打靶了,知道他那些黑歷史的人馴服的馴服死的死,那曹志強才能真正的安心。

就像曹志強之前所說,要麼不做,要做就做絕!

壞人想變好人,一定要狠到底!

遲疑不進,兵家大忌!

又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哪兒那麼多好事兒呢?

只有狠下心腸,未雨綢繆,並在事到臨頭的時候,勇敢邁出那一步!

成了,海闊天空!

不成,求傻柱救命!

形勢如此,那我要是還不敢做,豈不是真成了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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