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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德利編輯走了,興致勃勃的走了。

他胸懷壯志,滿心憧憬,要去大幹一場了。

其他先不提,讓他找報社記者過來做個專訪,那太容易了。

本來曹志強,或者說詩人強子,當街被人打劫了重金,還差點死過去這事兒,就可以算是個新聞了。

他只要跟報社的人一說,人家肯定樂意做這個專訪,都不用自己搭人情,得是人家搭自己的人情才對。

更何況,曹志強未來還可能成為自己的金大腿。

哪怕為了這條大腿,他也得努力把事兒辦好啊!

當然了,除此之外,餘德利還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暗地裡招兵買馬。

這個招兵買馬,只是餘編輯去找一些熟悉的相關人員交流應酬一下,摸摸他們的底跟心氣,看看未來有沒有可能,可以拉他們去即將建立的新出版社一起工作。

交流應酬嘛,自然需要錢,這錢當然不能餘編輯出,得你曹志強這個未來社長出。

所以,曹志強之前還給了餘德利一千塊錢,算是他的活動經費。

而餘德利看到曹志強給了自己一千塊錢重金,立刻知道,曹志強這是鐵了心要做出版社,不是在開玩笑。

至此,他也就有點上心了。

畢竟,如果對方背後真有那種大關係,又有足夠的錢跟名聲的話,這事兒還真能做成。

而一旦成立一個新的出版社,他就是開社元老之一,可就不是一個詩刊雜誌社的普通校稿編輯那麼簡單了。

這是一個大機遇,他要抓一抓,試一試。

雖然困難重重。

萬一就成了呢?

就像曹志強說的那樣。

做人總要有點夢想,要不然蹲在原地一動不動,跟一條鹹魚又有什麼區別?

在這個風吹浪湧的新時代裡,一切都在求新求變。

他餘德利,也是該乘風破浪拼一拼,換個活法了!

要不然,一直在詩刊雜誌社熬資歷,掙那點死工資,什麼時候才是個頭兒?

他已經開始奔四了,不年輕了,再不熱血一回,拼一把,以後就拼不動了!

不提被曹志強忽悠的熱血沸騰,想要換個活法的餘德利了。

就說曹華強,在餘德利離開後,他就繼續拿出鋼筆跟小本本,繼續自己的創作,不,抄襲。

這寫啊寫,抄啊抄,一上午就過去了。

等吃過午飯,來到下午大概兩點半左右的時候,他剛想躺平來個下午睡,就忽然來了兩個自稱是北平青年報的記者。

倆記者一男一女。

女的是採訪記者,叫蔡玲,挎著個行動式錄音機,負責採訪問話的。

男的是攝影師,沒自報家門,帶個照相機,就一拿照相機拍照片的。

這倆人一來,就說是要來採訪詩人強子當街被打劫的事情,然後問曹志強,他是不是強子。

一聽這倆人的來意,曹志強瞬間就不困了,立刻點點頭,說自己就是強子。

就在雙方友好的互報家門完畢,準備進行正式採訪的時候,忽然又有人來了。

來人是兩個警察,都是熟人,就是昨天來問過他話的那中青組合的倆警察。

一個叫李志明的年輕警察,另外一個叫……叫什麼來著,忘了問。

看到這倆人進來,曹志強本能的菊花一緊,心情小緊張了一下。

可當他發現,這倆人臉上都帶著笑容後,懸起來的心又放下了。

反倒是那兩個警察,看到有記者在,並且知道對方是北平青年報的記者後,反而都嚴肅起來。

那個叫蔡玲的年輕女記者呢,也是個人精,立刻就猜出來,這倆警察是找曹志強有事兒。

於是乎,那蔡記者一點不避嫌,直接問那倆警察,是不是為了詩人強子被打劫的案子而來。

李志明警察年輕,經驗不足,就板著一張臉站一邊不說話,用沉默來應對。

倒是另外那名中年警察,多少見過世面,只說這是機密,只能跟當事人講,對於記者,他無可奉告。

發現從兩個警察這裡問不出什麼,蔡記者也不再追問,反而當著倆警察的面,就對曹志強開始了採訪。

採訪的形式,也是問答形式,也就是蔡記者問,曹志強回答。

而那個攝影師,則不斷的走來走去,在不停的角度給現場拍照。

看來,這大機率是個有照片有封面的新聞,版面應該不會太差。

蔡記者的問題,跟昨天警察問的差不多。

曹志強的回答,壓根昨天他跟警察說到大同小異。

只不過呢,蔡記者不是警察,是記者,所以更喜歡挖掘深入的題材。

比如說,當聽說曹志強曾經是那個團伙的成員之一,就開始細細追問當年的細節,問怎麼輟學的,怎麼加入的。

這種情況,曹志強就不好亂說了。

或者說,不能跟昨天那樣說了。

因為警察知道了他說的那個愛情故事,未必會真的去追查學校有沒這個人,更不會去查好幾年前的某個女同學存不存在。

畢竟這跟本案無關,警察沒那閒工夫,去追查你墮落的原因是誰,曾經的初戀是誰。

可記者就不一樣了。

記者採訪的內容,是要登報的,要的是吸引眼球。

如此一來,導致曹志強當年墮落的愛情故事,那就很重要了。

問題是,這事兒一旦登報,受眾人多了,難免有人看到報道後閒的蛋疼,來提供什麼內情。

比如曹志強曾經的同學跟老師啥的,看到這篇報道,說不定就有人熱心的提供當年的內幕。

曹志強說的都是真的也就罷了,問題曹志強說的內容,尤其是關於為了愛情而墮落的部分,基本都是他瞎編的。

他是為了掩蓋他之前一時口嗨的謊言,而不得不繼續編造出一個新謊言。

根本沒有一個讓他魂牽夢繞的女同學,還忽然轉學去南方的。

或許當年有這麼一個轉學的女生,但絕對不是他的同班同學,更不可能長得像於媛媛,當然也不叫什麼楊雪跟江玉燕。

所以,面對這部分,也就是當記者問到那個女生名字的時候,曹志強一直以保護人家隱私為名,就是不肯說。

本來他以為,他都這樣了,那蔡記者應該會很識趣的別問了。

可誰知道,那蔡記者呢,太沒眼力勁兒,居然對這個所謂的“為愛墮落”的話題很感興趣,一直追問那女生是誰。

發現曹志強就是不說,才退了一步,說,就算不說那女孩兒的名字,也要他詳細說說那個女孩的大體情況,比如幾年級幾班,長相如何,有什麼特徵,或者做過什麼事,反正不能太籠統。

曹志強本想說你過分了,哪有你這麼問的,可看到昨天來的那倆警察還站在一邊,一直在靜靜傾聽,忽然心中一個咯噔。

對啊,昨天他說這部分的時候,這倆警察就在場,如果今天跟記者說的內容,與昨天說的對不起來,那後果不堪設想。

細節,細節決定成敗啊!

於是乎,曹志強拼命在腦海中回想,回想前身的記憶,看看他這個前身的高中時代,有沒有什麼比較特殊的女孩子。

也不求別的,就只想找一個是在他高一期間,忽然轉學離開的女學生就行,未必非得是同班同學,也不一定非得是去什麼南方。

畢竟他昨天說的內容,也只是有那麼一個女同學,沒說同班同學,更沒說名字。

至於去沒去南方,也可以是他記錯了,聽錯了,是學生之間的謠傳,那都好說。

但如果連這個人都沒有,沒有一個具體的影射物件,你就不好交代了。

咦?

經過曹志強這麼一番拼命搜尋,還真找到一個人選。

那個女生是前身上高一的時候,正在上高三的一個女孩子。

具體長得啥樣不知道,因為前身也沒見過,只是遠遠的看過一個輪廓。

好吧,這都無所謂,關鍵是這個人呢,好像的確是在曹志強上高一期間,忽然轉學了。

之所以知道這個高三女生轉學了,是因為那個女生比較出名,曾經被學校公報批評過。

那女的之所以被公報批評,原因是她住校期間,多次在晚上熄燈之後,偷偷翻牆溜出去,跟一群社會青年跳黑燈舞會。

她這麼幹的次數多了,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結果一次跳黑舞期間,就被突擊檢查的警察給抓住了。

其他人都是成年人,比較麻煩,可那個女生因為是未成年,加上父母有點關係,所以最終是被批評教育了一番,再送回學校,要求學校嚴加管束了事兒。

學校知道了這事兒,當然大怒,畢竟這是很丟臉的一件事。

所以,學校給了對方很嚴厲的處分,不但記大過一次,還要求那個女生寫檢查,甚至要她當眾公開念檢查。

從記憶中知道,前身那個曹志強,還是在一次課間操做完後,廣播裡忽然要求大家都留下,聽教導主任講話。

然後就看到升國旗的地方,走來一個男老師,也就是教導主任。

主任先是說了一下那個女生的情況,再讓那個女生過來,面對所有的學校師生念檢查。

這在後世的話,學校要敢這麼做,孩子家長早翻天了,可在那時期,這是非常正常的。

當那個學姐在大庭廣眾下,公開念檢查的時候,自己這個前身,才知道這個學姐到底幹了什麼。

記憶中,她的聲音挺不錯,長得也不錯,哪怕只是遠遠的看到一個輪廓。

雖然看不清長相,但記得她身材很苗條,身高也不錯,條很順。

也正因為有這麼一出,後來有一天,當大家再議論那女孩兒的時候,才聽說那個犯了錯的學姐已經轉學了,是被迫還是自願,那就不清楚了。

只不過呢,從此以後,關於那個已經轉學的學姐的謠言就多了起來,什麼不正經啊,好多男人啊,甚至墮胎之類都出來了,整個一傷痛文學的雛形。

那個時代的學校,壓抑而枯燥,學生之間就喜歡玩八卦,八卦的內容不是打架就是墮胎,能多驚悚多驚悚,正常。

對了,那個學姐叫什麼來著?

好像是……尤鳳霞!

靠!

靠靠靠!

一搜到這個名字,曹志強是真的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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