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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說這是天意難測,那年他的父親也就是夏曉天爺爺病危了,當年父親可正是二十出頭風華正茂的年齡,而父親同父異母的兩個弟弟兩個妹妹,一個十歲,一個七歲,一個五歲、最小的三歲,父親面臨兩難的選擇,要麼從機械廠辭職回家照顧家庭,撫養弟妹成人,這就意味著失去了鐵飯碗;要麼留任國營單位,但面臨的是繼母和弟弟妹妹們生活將無依無靠,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帶著孩子改嫁遠走他鄉。讓父親最後做決定是讀書人的仁義道德,父親說長兄如父家庭責任第一,就挑起了整個家庭的責任,從此就陷入了無盡的勞苦的深淵中。每每想到這些,夏曉天感覺頭都大了幾圈,父親也算是漢子了,只是太可惜了,難以置信的可惜,夏曉天想想覺得自己被父親坑了啊,一步錯步步錯。父親為了贍養繼母及撫養弟妹,從國營單位辭職後,每天早出晚歸盡心盡力,種了二十畝水田和十畝旱地,憑著兩個肩膀一根扁擔,把一眾弟妹和自己的幾個孩子——夏曉天兄弟姐妹們逐個養大,夏曉天不知道,父親是憑什麼樣的勇氣和信念,支撐著他一路走過來的。

父親啊你真是愚蠢及草率,夏曉天暗自思忖差點就拍著大腿脫口而出,慢慢就理解父親了,父親根本就沒有喘息的機會,加上他讀書人的性格,根本就無暇思考積累本錢和誰去做什麼生意,他只能熬過每一天,每一天的每一個小時,一刻都不能停止,他的神經繃得非常緊,一絲都不敢怠慢,但日漸的生活壓力,壓得他脾氣越來越大,怨氣越來越多,有時像一個火藥桶,更多的時候就是個地雷,誰都不敢碰他,只能離他遠遠的看著他。還好孩子們長得快,同父異母的弟弟、妹妹逐個會做農活了,父親輕鬆了很多,夏曉天兄弟姐妹也會幫忙了,大的上山砍柴下地耕種,小的在家拔草餵豬洗衣做飯,日子倒是慢慢地不那麼艱難。

日子不那麼艱難,並不見得就有多寬裕了。

每當學校開學到了交學費的日子,孩子們把學費單交給父親,父親總是裝作輕鬆的樣子,然後東拼西湊交到每個孩子手裡,每每在這時候夏曉天心裡總是那麼不是滋味,憂愁隨著晚飯後父親夾在手中的香菸蔓延開來,怎麼辦,只有讀書吧,考上大學才行,只有考上大學,就能跳出農村,戶口就可以馬上遷到所在的城市,在大城裡工作,在大城市買房子,娶老婆生孩子,從此不再種地不再扛毛竹不再放牛不再餵豬了……那誰不是嗎,住在橋頭第一家屋子的羅帥,考上了師範大學,畢業後當了兩年神氣的中學老師,後來就奇蹟般地出國了去了紐西蘭,當老闆了,還娶了個洋老婆。想到這些,夢想的種子在夏曉天心裡萌芽,似乎觸手可及了。

在夏曉天眼中,羅帥算是抽中了基因彩票,他是街道上第一個大學生,他父親個子非常高,每星期固定回家一趟,每次回來都穿鐵路站筆挺的深藍色的制服,戴著有個金色徽章的大簷帽,黑色的綁帶皮鞋可以照得出人影,提個黑色的手提箱可能隨時翻出糖果零食,對每個人都很和氣地招呼微笑,走路很快非常精神,他們是整個村人人羨慕的五好家庭。

羅帥看來是遺傳了他父親的所有優點,完全是他父親的翻版,雖然沒有父親那麼高那麼高挑挺拔的個子,但其他的特徵是一點不落地傳承了下來,連少年白頭都和他父親一樣,讀書就更不用說了,從小學到初中到高中,成績一直名列前茅。

考上實驗中學後就一直是學校的重點培養物件,果然不出所料高考公佈榜單那天就看到羅帥在師範大學錄取名單裡,成為村裡第一個響噹噹的大學生,在街坊鄰里眼裡羅帥簡直就是神童般的存在。

每次暑假回來,羅帥只要不是在家門口公然帥氣地看書,就是抱個吉他在竹椅上極盡所能地炫吉他,邊彈邊唱。夏曉天每次從他家門口經過,不是趕著牛急著回牛圈,就是擔著穀子往回家的路上趕,要麼跟著父親扛著毛竹,要麼就是挑著豬食去餵豬,反正是沒有停下腳步的時間,更沒有駐足圍觀的機會,夏曉天加快腳步從他門口走過,他覺得不該讓人看到自己這麼滿身髒兮兮的樣子,說是自卑吧有一點,說有自知之明吧也是,總之,夏曉天是不想正眼看的,他覺得大學生沒什麼可以炫耀的,同時告訴自己大學生沒什麼了不起的,他用餘光看著其他孩子們像看把戲似的把羅帥圍得水洩不通,把草帽壓得更低一些,不讓別人看見自己,暗自咬咬牙下了決心,告訴自己一定一定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一定一定要讓所有人刮目相看。

“池塘邊的榕樹下,知了在聲聲地叫著夏天”

“操場邊的鞦韆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

羅帥耐心地彈著吉他,一遍一遍地教孩子們唱著歌,歌聲侵佔了整個街道上空,夏曉天加快了腳步,把渾身的疲憊和歌聲飛快地甩在身後。

洗了澡,吃過了晚飯,把自己關在房間,有人說男生照鏡子的時間比女生多,確實,每天早晚夏曉天都會坐在鏡子面前,看著鏡中的自己,覺得鄰里說得沒錯,每當家裡遇到什麼不順心的事,鄰居們都安慰父母說,“日子苦是苦,但娃兒幾個都長得俊俏,辛苦也值了。”夏曉天逐漸相信了鄰居們的話,覺得自己長大了也能做個明星,自己想象以後和海報上的明星也差不了多少,只要把頭髮留長一些,再來個四六分,打點發蠟或者噴點摩絲,把劉海梳出來蓋住一邊的眉毛,只要不笑,酷酷的樣子,自己肯定會很滿意的。把衣領豎起來,墨鏡戴一個,樣子很帥哦,明星差不多也就這樣,要像酷虎組合那有多酷啊,三個人的歌舞組合就很帥。

最酷最帥氣的還是情歌王子,有個性有點叛逆,披肩長髮,經常穿一件黑色T恤搭牛仔褲,腳上蹬一雙高幫大頭黑色皮鞋,牽一隻邊牧,那首《藍狼》迷倒了多少少年少女,這輩子我也要留個長髮,馬上要考初中了,必須順利考上初中才行,對著鏡子夏曉天暗暗發了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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