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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笑聲稍停,吳鳳蓮問道:“楊嫂,二興怎麼老喜歡捋你的脖子?”

王美芬笑著解釋:“我有咽炎,他老說我要趕緊治,別不當回事,我不理他,他就借幫我按摩側面的提醒我!”

王傳文的聲音一下子低沉下來:“俺們家大孫子特別的孝順,別看年紀小,有時候比我那個孫女婿還知道疼人,老稀罕了!有時候想起他我都不捨得死了!這不,這回也是沾了俺大孫子的光,都能去首都出公差了!”

他是00年生人,今年是1977年,他也77週歲了。

這個年紀在當時的年代屬於高壽了,實際上老爺子上一輩子也活了老大歲數,在二興15歲的88年去世的。

早在之前的幾年,老人家的腦子就糊塗了,一本《水滸傳》今天看了明天忘,所以那兩年永遠都是每天從第一頁開始看。

但他臨死前一點兒罪也沒受,除了老年痴呆症,基本上連最平常的感冒發燒都很少得,走的時候是一覺睡過去的,沒有一點痛苦。

可即使老爺子臨走前都不認人了,仍舊還有兩個人,他一看見就能喊出名字。

一個是他的真正大孫子,也就是王美芬的大弟弟、大興二興的大舅王大山,第二個人就是二興了。

不過上一世的二興不懂事,平時只知道玩了,在老爺子80年回老家養老之後,只在每年的過年回去一趟。

也就是說,這個最疼他的老爺子,二興在80年後就沒怎麼見過他。

但即便是二興這麼不懂事,在老爺子88年冬天過世的那天,連夜趟著過膝的厚雪,在雪地裡相當於爬著趕了一夜的路,才終於趕上了老人家的上午八點出殯。

那天晚上,二興摸爬滾打了一夜,也哭了一路,到白天的時候眼淚卻哭幹了,眼望著棺材竟然硬生生一滴淚也掉不下來了。

所以說,上一世的二興雖然不是個東西,但骨子裡的親情感還在,本質上也絕稱不上有多惡劣。

現在的王傳文,儘管已經77歲,身子骨卻一直很硬朗。

其實上一世的二興對老爺子並不瞭解,他的有限兒時記憶裡,只記得老人家身材高大,是個典型的魯省漢子,成天樂呵呵的,和氣得像個鄰家的老爺爺。

這一世重活,卻對這個留著一紮長山羊鬍子的太姥爺有了很深的瞭解。

他的生活方式跟所有的人都不一樣,早上鹽水刷牙,一天三頓飯只喝東北的棒碴粥,吃即使夏天也邦邦硬的玉米餅子。

冬天再冷的天,也不穿中老年人的免襠大棉褲,而是一年四季身著類似於工裝套裝的軍綠色棉布服。

腳下是早已褪了色的翻毛大頭鞋,鋼板撐起來的鞋頭,就前後兩塊皮子,鞋幫子是帆布的。

聽老媽說,是五幾年來廠子裡傳授技術的老毛子那邊的俄式軍隊工作服,在七十年代的今天仍舊是很時髦的。

之所以能一穿就是二十年,是由於六幾年那會兒國內反俄反的厲害,不讓穿了,藏起來了好幾年。

直到生二興的那年,兩國關係似乎變得轉向正常化,看到外面有人穿了,老爺子這才敢拿出來重新穿上。

而且當年的那個老毛子給爺爺了冬裝夏裝各一套,看外表樣式顏色都沒什麼差異,不同的只是冬裝多了一層可拆卸的羊毛裡子。

除此之外,王傳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雷打不動地每天晚飯會喝上一杯白酒,就是三兩的那種口杯,據說也是老毛子給他留下的。

家裡來了客人或者過年過節,沒有人能勸動他多喝哪怕一口酒,或許正是這種自律式的養生方式,才是他活了快九十才過世的原因吧。

他這麼大年紀了,仍每週六天在廠裡的俱樂部值夜班,前面說過,只要他自己不提出來,似乎廠子裡也沒人敢趕他走。

當然了,他始終賴著不走,還不是不捨得那十幾塊錢的補差費,畢竟老家還有一大家子人要養活呢。

還有就是,每天早上太陽昇起的時候,二興就會偷偷摸摸地去九宿舍東頭的防洪河道橋上等他。

因為爺爺手裡拎著的人造革包裡,永遠都會藏著專給他留出來的零食。

有時候是一把熟花生,有時候是一個蘋果或者一把棗子,反正這種偷摸的行為已經是爺孫倆之間的一個小秘密了。

往往這個時候,王傳文總是看著二興貓在前邊的小樹林裡把零食吃了,才會牽著他小手回家。

後來二興逐漸明白了,他前世模糊的記憶裡,就爺爺和老媽最寵溺他,可能就是這種細碎的小事,留給他的殘餘記憶吧。

如今這一世,他仍舊瞞著哥哥大興,不是仍像之前那樣小心眼的護食,而是不想讓哥哥覺察到什麼,以免引起家裡的不合。

但他心裡早就想好了,等自己長大了,有能力自力更生,就絕不會自私自利,一定默默地幫哥哥鋪平未來的發展之路,也改變他的一生。

不知前世是不是也是如此,王傳文會時不常地帶著二興偷跑去市裡的王記醬骨頭店,或者是春發合飯莊改善伙食。

自打去過第一次之後,二興也猜到了,老爺子年輕的時候也是吃過見過的主兒,居然對市裡的這幾家百年老店很是熟門熟路,畢竟這些飯館只有有閒錢的人才吃得起。

不過老爺子從不回答二興有關的問題,總是往他腦袋上拍一巴掌:“有的你吃就夠了,打聽這麼清楚幹哈呀!”

或許在老人眼裡,哪怕已經四歲了的二興仍是個小孩子,稀裡糊塗、快快樂樂地度過童年生涯,才是一輩子最寶貴的記憶吧。

但這一次有機會去燕京,二興就決定要讓老爺子見識見識一些新東西,畢竟老人家距離故去也越來越近了,他不想老人臨去前心裡留下一點遺憾。

等第二天中午十二點左右,火車終於抵達燕京火車站。

相比下了火車,走在密集的乘客裡東張西望的爺爺和老媽,小小的二興卻沒有表現出鄉下娃子頭回進城的興奮跟畏怯。

而且他們家一行人身上的穿著,居然一點也不給家鄉人民丟臉。

因為如今這個年代,入眼一片樸素的藍灰色,即使首都人民的穿著,在這個年代跟天南地北來的外鄉人相比,也無甚特別之處。

出了火車站,那位王春華讓大家在路邊等著,自己跑去了一家門口有軍人站崗的大院前,不知跟人家說了些什麼。

然後進去了好一會才跑回來:“四十分鐘後,會有出版社的人來接我們,大家也懂餓了吧?誰包裡還有吃的,先讓二興多少填吧填吧,來接我們的人會帶著去吃烤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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