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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逍將馬料筐丟在何隊正腳下,讓他履行承諾,這讓馬料場的眾人面面相覷。

何隊正還以為秦逍是在開玩笑,道:“騎校大人,這.....這是馬料,是給馬吃的,人.....人怎能吃?”

“不對啊,昨日何隊正承諾的時候,那是斬釘截鐵,可沒有絲毫猶豫。”秦逍指著周圍眾人道:“當時大家好像都在場,不知道你們是否聽見?”

如果換作是昨天,馬料場的這些人定然白眼一翻,誰也不會承認何隊正說過這話。

但一日之間,秦逍今非昔比。

一個是火字騎的騎校大人,一個是連正式編制都沒有的馬料場雜工頭子。

這些人再愚蠢,也知道該如何選擇。

“我聽到了。”耿弘還跪在地上,卻第一個道:“何隊正,昨天你確實說過,大家都有耳朵,男子漢大丈夫,敢作敢當,你別否認。”

秦逍瞥了耿弘一眼,暗想你倒算不上什麼男子漢大丈夫,不過這次倒算是說了句真話,淡淡道:“還跪著做什麼,起來吧。”

耿弘自以為替秦逍做了證,心下頓時有些底氣,爬起身來,向秦逍道:“謝大人。”

耿弘這樣一說,其他人再不猶豫,紛紛道:“不錯,我們都聽到了,隊正承諾過騎校大人要是搬起鎮虎石,會吃完一筐馬料。”

何隊正欲哭無淚。

這些馬料雖然已經切好,但真正要餵給戰馬的草料還需要再加工,裡面甚至還會加上粗鹽。

眼下筐裡的就是秸稈乾草。

“大人,我.....!”何隊正看著秦逍,露出祈求之色。

秦逍知道這種人失勢的時候可憐巴巴,可是一旦得勢,那比誰都狂妄,典型的看人下菜的小人。

對這類小人,秦逍骨子裡鄙夷非常。

他心裡欽佩的人,是孟子墨那類正直仗義的男子漢,像何隊正這樣的小人,他從不介意讓他們多吃些苦頭。

“何隊正,難道要當著弟兄們的面自食其言?”耿弘盯著何隊正問道。

他願意犧牲雙目懇求秦逍保全自己的兄弟,自然不會介意幫著秦逍與何隊正為難,出身於市井,與地痞無賴相處久了,耿弘牆頭草的性情那是深埋在骨子裡,誰強就靠近誰,這已經成了他的慣性思維。

秦逍年紀輕輕,但是雙眸銳利,盯著何隊正,如刀鋒般。

何隊正心知今日難以倖免,伸手到筐裡抓了一把馬料草,臉上表情難看至極,剛放進嘴裡,就吐出來,難受道:“騎校大人,小人.....小人實在難以下嚥,還要.....還要切碎一些.....!”

“昨天你可沒有說要切碎。”耿弘倒是不饒人。

便在此時,卻聽郭旺道:“騎校.....我.....我向你求個情,這次就.....就饒何隊正一回,他昨天.....昨天是隨口而出,也不是有惡意,而且.....而且這乾草料確實難以下噎,求您開恩......!”

何隊正一怔,看向郭旺,有些詫異。

馬料場這十幾號人,何隊正平日裡最瞧不上的就是郭旺,因為郭旺性情柔弱,別人欺辱也幾乎不反抗,所以馬料場上下只當郭旺是個樂子,甚至稱呼他為“汪汪”,對他大加羞辱。

孰知自己平日最不待見的郭旺,非但沒有和這夥人一起為難自己,反倒幫自己求情。

秦逍見郭旺一張臉發紅,顯然是壯著膽子才向自己求情。

“郭大哥既然說算了,那就算了。”秦逍笑笑,盯著何隊正道:“何隊正,你最大的錯不是見風使舵,也不是欺軟怕硬,而是眼睛不好使。你盯著別人的弱點,卻看不到別人的優點。郭大哥雖然敦厚,凡事不與你們計較,並不是打不過你們,而是他肩頭有責任,要養他的母親,所以他不想失去在馬料場的活計,這才處處忍讓。他心地純良,非但不會落井下石,反而在你落難的時候,仗義相助,你以前對他多有欺辱,難道不臉紅?”

何隊正轉身朝向郭旺,深深一禮,道:“郭兄弟,是我不識好歹,你大人大量,不要和我一般見識。”

“別別。”郭旺連連擺手:“隊正,這可使不得。”

秦逍抬手輕拍了一下郭旺的手臂,他雖然不過十六七歲,但瞧上去卻是老成的很。

這時候已經瞧見穿著短褂的耿紹在不遠處站著,秦逍這才道:“你們先忙吧。”徑自過去,耿紹也迎上來,拱手道:“騎校!”

“昨天說好的,抽空去教我騎射。”秦逍笑道:“現在可有時間?”

“小的剛到馬料場,下午還有活兒,這......!”耿紹有些為難。

已經聽到何隊正道:“無妨無妨,耿.....耿兄弟,騎校大人讓你去,你隨時都可以離開。這邊我可以替你把活兒幹了。”

耿紹有些猶豫,秦逍已經笑道:“那可多謝何隊正了。”衝著耿紹道:“趕緊,抓緊時間。”

耿紹只能跟著秦逍走出馬料場,忽然想到什麼,問道:“大人上午可練過馬術?”

“上午他們都在練箭,試了幾下,連握弓都沒學會。”秦逍道:“下午是訓練騎馬,所以過來找你,你以前是騎校,應該比我懂。”

耿紹道:“那大人是否選好了馬?”

耿紹昨晚敗在秦逍手下,憑心而論,確實不甘心,倒不是說對秦逍的能耐不認可,而是想不通為何自己在一招之內就落敗,為此想了好久。

但秦逍搬起鎮虎石,一鳴驚人,耿紹對此倒是很為欽服。

畢竟那塊石頭擺在營旗下十幾年,從無人能三次搬起,秦逍不但是唯一做到的人,而且在眾目睽睽之下,搬起來三十次,如果不是親眼所見,很難叫人相信。

所以耿紹知道眼前這年輕人確實很有能耐。

如果自己的位置被無能之輩取代,他自然是難以接受,但被秦逍拿了去,雖然不會愉快,卻也不是不可接受。

“馬?”秦逍這時候才想到,白虎營的將士都配有戰馬,自己似乎還沒有配備一匹戰馬。

“恕我直言,大人連戰馬都沒有選好,如何訓練?”耿紹道:“習練馬術,技巧雖然重要,卻不是最重要的。掌握馬術技巧,其實用不了太長時間,有悟性的人,用不了半個月,大概就能掌握馬術的要領。”

“你是說選一匹好馬最重要?”

耿紹反問道:“大人覺得什麼是好馬?”

秦逍一愣,猶豫一下,才道:“我聽說在兀陀國西邊的西域諸國中,有一個叫大宛的小國,據說大宛的戰馬天下無雙,那是不是好馬?”

耿紹笑道:“大宛汗血馬天下聞名,可是在下以為,那也不能說是天下無雙的好馬。”抬手道:“大人要先選一匹馬,咱們先去馬廄那邊,邊走邊說。”

“如此甚好。”

兩人往馬廄方向去,耿紹這才道:“其實好馬,就是最合適的馬。譬如在戈壁地帶,咱們西陵馬就不錯,不比圖蓀人的馬弱,要是在沙地一帶,那兀陀人的戰馬可稱無雙,若是在草原,所有人都知道漠北圖蓀人的戰馬首屈一指。”

秦逍心想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沒有,耿紹這幾句話一說,便可證明這傢伙確實有些能耐,對各類馬種的優劣十分清楚。

“不過對咱們騎兵來說,戰馬合不合適,就看你能不能與它看對眼。”耿紹肅然道:“這就像人一樣,若是看對了眼,意氣相投,那麼危難時候,自然能夠共患難。可是若道不同不相為謀,非但不能成為朋友,甚至還會拼個你死我活。人和馬一樣,戰馬有靈性,如果它和主人看對了眼,朝夕相處,有了情感,危難時候,人不棄馬,馬也不會舍人,特別是在戰場上,更能人馬合一,生死與共。”

秦逍肅然起敬,道:“耿......你說的不錯,是這個道理。”

“所以在下剛才說,練習騎馬,馬術不是最重要的,配備一匹合適的戰馬才是最重要的。”耿紹道:“就譬如騎校今天選中一匹馬,那匹馬也能接受大人,自今而後,騎校對它有耐性多照顧,它通曉人性,也會認大人為主。練習馬術,練的不止是騎兵,練的是人和馬的默契。”抬手指向馬場方向:“大人可以在他們訓練的時候仔細觀察,馬術好的騎兵,未必是騎術最精湛,但肯定是與他自己的戰馬配合最為默契,只要人和戰馬互相配合,哪怕技術差一些,也能夠完全彌補過來。”

秦逍連連點頭:“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馬術不是指騎馬的技術,而是指人和馬的默契,這是至理名言。”心想能夠爬上騎校的位置,耿紹果然不一般,自己這次還真是沒有選錯人。

騎兵有風林火山四騎,而四騎的馬廄也是各自分開。

馬廄可說是整個營地佔地面積最大的地方,按照白虎營的規矩,士兵每天有固定用餐時間,而戰馬的用餐時間也固定,往往是在士兵用餐之前,先行到馬廄,各自餵食自己的戰馬。

馬料自有負責馬廄的雜工們去馬料場運過來,士兵領了馬料,便會到自己戰馬的馬欄外餵食,這是白虎營從建營一開始就立下的軍規,其實也就是為了增進騎兵和戰馬的感情。

戰兵有八百,但馬廄卻有上千匹馬。

多出來的戰馬作為後備之用,專門圈養在馬廄後方的備用馬場。

火字騎騎校來選馬,馬廄的曹隊正親自帶領,來到了備用馬馬場,指著圈內的馬匹笑道:“大人,這裡面都是無主之馬,你可以任意挑選,相中了哪匹,和小的說一聲,小的進去給你牽出來。”又指向幾匹落單的戰馬道:“不過那幾匹馬,大人儘量不要選,都是性子暴躁,連它們的同伴都不願意與它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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