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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就是潘國慶的完美不在場證據。

將所有的問詢記錄整理好,趙向晚點頭謝過錢振業,三人離開建機廠。

坐上警車,趙向晚對開車的朱飛鵬說:“我來記時,你往天然居酒店開,看看需要多長時間。”

朱飛鵬現在已經明白趙向晚的用意,痛快地回了一聲:“好嘞~”

警車速度很快,車窗外的景物在快速後移。

朱飛鵬說:“貨車車速不如小車快,但夜裡路上沒車,估計能跑出我現在這個速度。”

密閉車廂裡,何明玉長吁一口氣:“真沒想到,兇手竟然是他!”

朱飛鵬一邊開車一邊思索:“潘國慶提前知道翁萍芳和趙青雲在天然居酒店2103房間私會,所以拉來錢振業幫他製造不在場證明。灌醉錢振業之後拿了他車鑰匙,十點出發開車來到酒店。”

何明玉有些疑惑:“他開貨車到酒店,大晚上的這樣進去,難道沒人發現?”

趙向晚“嗯”了一聲,“我們再走訪一下附近居民,看11號晚上十一點左右有沒有人看到那輛貨車。”

二十多公里路,警車開了半個多小時。

天然居酒店南面正對著大馬路,西面靠著一座山壁,形成一個天然的停車場。朱飛鵬將車停下,趙向晚抬頭看向酒店二樓走廊。走廊盡頭處開窗,窗戶上方有一塊小小的雨篷板。

何明玉順著她的目光看過去:“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

趙向晚指了指二樓走廊盡頭緊閉的窗戶:“從這裡可以翻進去。”

朱飛鵬面容一沉,走到酒店的西邊山牆,伸出手跳了跳:“一樓層高四米多,普通人夠不著雨篷板,攀爬上去有難度。潘國慶個子矮,難度更大。”

“如果藉助貨車車廂呢?”

朱飛鵬眼睛一亮,往後站了幾步,圍著山牆走了幾步:“如果把車停在這裡,站在車廂上很方便就能踩在雨篷板上。”

何明玉興奮地說:“回頭讓許隊帶法證科的人過來採集腳印,看有沒有攀爬痕跡。”

朱飛鵬感覺看到了曙光:“好,如果能有腳印,那就是鐵證!我看那個潘國慶再怎麼狡辯。”

接下來,證據越來越多。

酒店前臺服務員說晚上十一點左右似乎聽到過車輛發動機的聲響;

對面住宅樓有住戶晚上見到貨車停在酒店西側;

翁萍芳指甲內殘餘人體組織檢測匹配上了;

法證科同事在一樓的雨篷板上採集到了腳印。

……

當所有證據擺在桌面,許嵩嶺一拍桌子:“申請拘捕令!”

--

趙向晚沒有想到,潘國慶的嘴那麼硬。

他承認與翁萍芳感情不好,承認自己今年回來發現了她與趙青雲的姦情,承認自己到過天然居酒店,但就是不承認殺了人。

“警官,我也是個人,是個男人啊。知道自己老婆在外面有野男人,心裡能夠高興嗎?11號那天下午,我一直跟著萍芳,跟著她到了對街口的小賣部,聽到她打電話給野男人說老地方見。我這心裡……就跟貓抓了一樣難受。可是,我不敢說不敢鬧,我要是鬧,她就敢離婚。我好不容易才娶了個這麼漂亮的老婆,我捨不得她,我不想離婚。

越想越難受,我一個人憋得受不了了,就想著找錢振業喝酒說幾句心裡話。正好錢振業老婆孩子不在家,方便說話,所以我帶著酒、菜上了他家的門。雖然我們平時來往得不多,但好歹我喊他一聲師父,又都是男人,有些話說得出口是不是?

喝酒喝到十點吧,反正已經喝迷糊了,躺在床上感覺整個人都在天上飄,忽然就不甘心起來。我就想看看,萍芳喜歡的男人是個什麼樣,憑什麼讓她明知道他有老婆還要湊上去。一時衝動,再加上酒精壯膽,我悄悄起床,拿了錢振業的車鑰匙,把車開了出去。

那條路很長,不過晚上車少、人少,我把車開得很快。到那裡的時候還不到十一點,我就在車上等著,等到看到一輛計程車開過來,把那個野男人接走。酒店門口有燈,雖然有點暗,但我終於把他看清楚。說實話,他比我長得高、長得好看,有車接送,肯定是個有權有勢的,我拿什麼和人家比?除了有一顆真心實意,我還有什麼?

我沒走酒店正門,怕被人攔住。我翻窗戶上了二樓,可是當我真正站在2103的門口,看著走廊鋪著的紅地毯,想著房間裡剛剛和野男人幽會的萍芳,想來想去還是沒膽子敲門進去,我進去了說什麼?罵萍芳嗎?她早就嫌棄我了,早就變了心,我罵她有什麼用?打萍芳嗎?自從娶了她,我把她捧在手心裡,掙的每一分錢都給了她,我捨不得。”

聽到這裡,許嵩嶺一張臉似鍋底一樣黑。媽的!這傢伙太狡猾了。

“你怎麼知道他們在2103約會?”

“萍芳在小賣部打電話訂的嘛,她說不要臨街的,要對著落霞山的。然後她打電話給野男人,讓他到了之後直接去2103。”

“你脖子上的傷,一開始為什麼說謊?”

“警官,我當時心慌啊,怕你們以為萍芳是我殺的,哪裡敢說是萍芳撓的,我有罪,我不該欺騙那三位警官,我有罪,對不起!我現在就說實話,保證說實話。萍芳打完電話之後吧,我越想心裡越不舒服,憑什麼她能和那個野男人上床,和我在一起去推三阻四?我拉著她要過夫妻生活,可是她鐵了心不肯,我倆拉扯起來,就是那個時候被她在脖子上抓了這印子。”

許嵩嶺發現所有線索到這裡都斷了。

正如趙青雲承認與翁萍芳是情人關係,晚上和她在一起,但不承認殺人一樣,潘國慶也只承認到過酒店,曾經與萍芳有過拉扯,矢口否認動手殺人。

脖子有傷?他們是夫妻,拉扯打架很正常,只能說明翁萍芳死之前與潘國慶有過爭執。

到過酒店、翻窗上到二樓?他的確醉酒開車到過酒店,也真的上了二樓,但他不承認進了房間,一樣無法定罪。

“刺——”負責筆錄的朱飛鵬沒控制好力氣,鋼筆筆尖將紙面劃破,發出刺耳的聲響。

潘國慶的目光越過許嵩嶺、朱飛鵬,落在坐在最後的趙向晚,嘴角漸漸上勾,露出一個邪氣十足的笑容。

【警官,還得感謝你告訴我什麼叫疑罪從無。什麼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看是坦白牢底坐穿,抗拒回家過年!你們有證據,我就有說辭,反正只要不承認自己殺了人,誰也不要給我定罪。】

聽到這一段獨白,趙向晚心情有些沉重。

自己經驗不足,說得太多,反而讓這個潘國慶鑽了空子,找到對付警方的思路。只要他不承認,哪怕證據鏈完整,移交給檢察院之後提交訴訟,也有可能判決無罪釋放。

怎麼辦?

趙青雲、潘國慶都有殺人嫌疑,但都證據不足。

藉助讀心術,趙向晚清楚地知道殺人兇手是潘國慶,但卻偏偏沒辦法一錘子把他釘死,可恨!

趙向晚眯了眯眼,眸光銳利,迎上潘國慶的目光。

潘國慶原本有些得意,但不知道為什麼看到趙向晚無畏無懼的模樣,心裡有些發虛,慌忙斂了笑容,低下頭去。

【這個女警和別人不一樣,她的眼睛像醫院裡的X光機一樣,能透視。嗯哼,你再能透視又怎麼樣,未必你能讓那個賤人開口說話?半夜三更的,有誰能看到我掐死了她?嘿嘿。】

“許隊。”

何明玉敲了敲審訊室的門,神情間有些興奮。

許嵩嶺點了點頭,結束審訊,起身離開。

“什麼事?”站在走廊,許嵩嶺臉上一絲笑意都沒有,原本以為這次可以撬開潘國慶的嘴,沒想到他這麼穩得住。

何明玉壓低了聲音彙報:“許隊,劉良駒那邊發現了新的證物。”

許嵩嶺來了點興趣:“什麼?”

“一個日記本,翁萍芳的日記本。”

日記本?這可稀罕了。

許嵩嶺眼睛一亮:“走!看看去。”

趙向晚腦中閃過剛剛潘國慶的心聲,心中冒出一個念頭,讓死人開口說話?現在不是正好有了嗎?

何明玉一邊走一邊解釋。

翁萍芳的遺物中包包裡有一串鑰匙,其中一枚小巧的銀色鑰匙不知道開的是哪一把鎖,當時重案組還討論過,並沒有結論。直到把潘國慶抓了之後進屋搜尋,在翁萍芳的衣櫃裡找到一本被藏得非常嚴實的帶鎖日記本,大家這才明白這枚鑰匙的作用。

開啟日記本,略顯幼稚的字型映入眼簾。看完所有文字,重案組集體陷入沉默之中。

半晌,何明玉嘆了一句:“真傻。”

從在咖啡廳第一次見到趙青雲,他的風度翩翩、他的溫柔有禮、他的成熟的話語,讓翁萍芳的一顆心徹底沉淪。這個日記本寫的全是翁萍芳對趙青雲的愛,對他的依戀與崇拜。

明知道對方有家室,明知道和他沒有未來,但是翁萍芳卻一頭栽了進去,在日記本里為自己編織了一個美麗的愛情夢。

許嵩嶺說:“這個日記本,只能證明翁萍芳愛趙青雲,為他們的婚外情披上一層愛的外衣,讓這段不正當關係不那麼醜陋。”

何明玉指著一段文字說:“許隊你看這裡。”

“只要一想到潘國慶那張醜臉,我就一點和他親密的心思都沒有。趙青雲哪怕四十多歲,身材依然保持得很好,哪裡像潘國慶那樣一肚子的肥油,胳膊捏起來都是鬆垮垮的……”

朱飛鵬抬手製止了她:“好了,何明玉你別唸了,聽著渾身上下不舒服。”

何明玉捉狹一笑:“連你都聽不下去,那要是讓潘國慶來聽呢?是個男人都會憤怒吧?許隊,潘國慶不是嘴嚴嗎?咱們用這個日記來撬一撬,說不定他喪失理智,就認了呢?”

許嵩嶺沉思一陣,緩緩說道:“可以試一試。何明玉你來唸。”

趙向晚舉起手:“我來配合。”

朱飛鵬一拍大腿:“對,就讓你們兩個去審,面對女人的羞辱,潘國慶更容易崩潰。”

再一次被提審,潘國慶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

首戰告捷,這給了潘國慶極大的信心——警方也不過如此嘛。

證據再多有什麼用呢?反正只要我不承認,誰也定不了他的罪!

帶著這份信心,潘國慶再一次踏入審訊室。

發現冰冷的審訊室突然變得溫馨許多,潘國慶愣了神。房間中央擺著一張冰冷的鐵皮長桌,兩把鐵椅分列兩旁,其中一把椅子屬於自己,他很清楚。

不同的是,在那面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八字仿宋黑色大字的牆下,擺著一張鋪著粉色繡花桌布的白色小方桌,桌面上擺著一個洗乾淨的牛奶瓶,瓶子裡插著一枝紅色玫瑰。

這熟悉的場景讓潘國慶眉毛直跳——這不是自家臥室的一角嗎?怎麼在審訊裡擺出這一幕?警察要搗什麼鬼!

腦中警鈴大作,潘國慶連自己什麼時候坐下來都不知道。

許嵩嶺走進來,安靜地坐在潘國慶對面。

潘國慶卻沒有看許嵩嶺,他的注意力全都被並肩而入的趙向晚、何明玉所吸引。

她倆反常地沒有穿警服,何明玉燙著捲髮,穿一件鮮亮的鵝黃羽絨服,看著時尚漂亮;趙向晚則穿著粉色碎花棉襖,剛剛長到齊肩的頭髮紮成兩根小辮子,樸素而秀美。

潘國慶的眼睛有些發熱,內心被觸動。這兩個女警一個像剛從鄉下進城的翁萍芳,另一個則像是經過都市繁華洗禮的她。尤其是那個對他愛理不理的高傲勁,都一模一樣。

趙向晚與何明玉沒有和許嵩嶺打招呼,看都沒看潘國慶一眼,徑直走到牆角的小方桌前坐下,拿出一個漂亮的日記本。

朱飛鵬送了兩杯咖啡進來,審訊室裡飄散著一股濃濃的咖啡香。

潔白的瓷器帶著一圈精緻的金邊,何明玉端著咖啡在唇邊啜了一口,放回底盤,發出清脆的一聲。

“叮——”

潘國慶的手不自覺地抖了一下。

何明玉嘻嘻一笑:“向晚,你記不記得我們到省建機廠宿舍,潘國慶瘋了一樣拉開衣櫃,扯出一堆衣服甩在地上?”

趙向晚點點頭:“記得。那些衣服都很漂亮,翁萍芳真有眼光。”

何明玉拿著日記本在空中揚了揚:“可惜哦,潘國慶根本沒有發現,翁萍芳在衣櫃的黑色包包裡藏了一個日記本。”

潘國慶聽到這句話,被銬在桌面的雙手捏得更緊,整個人的注意力全被這她們的對話所牽引,身體前傾,喉嚨裡無意識地發出咕咕的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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