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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醒來時,他逐漸意識到兩件事:腐爛和死亡的可怕惡臭,以及奇怪的閃爍的光。那道光原來是狼sca

,他醒了過來,開始四處走動。惡臭來自一個上了年紀計程車兵和一個小女孩,他們從頭到腳都粘滿了死去的動物器官。

“A

d

okles!你醒了!仙女拍拍他的臉頰說。

他打了個哈欠,然後說:“小傢伙,那是安德洛克斯少爺。”

“嗯?”

“你不能就叫我A

d

okles。這是一個孩子的不尊重。”

“哦。好吧。安德洛克斯少爺,加比少爺也醒了。”狼sca

說。

A

d

okles皺起了眉頭。這在那天晚些時候會很有趣,但現在還為時過早,他試圖移動的每一個部位都變得痠痛。“你不能稱Ga

bi為‘主人’;她只是個孩子。主人就是你所說的一個值得尊重的成年人。”

“可她是公主啊。”

“什麼公主?”

仙女不解地看著他。他一邊想,一邊又咬了一下指尖。“我不知道。她就是這樣的人。”

“那就叫她‘公主’,或者叫她加比。你能不能飛出去找點吃的什麼的?安德洛克斯說,希望能再次入睡。

“你覺得她餓了嗎?”哦!我昨天連吃的都沒吃!”他以最快的速度飛出了小屋,安克雷克斯不知道他還有多久仙女就會回來。

一個也沒有。幾秒鐘後,狼sca

回來了,用一種嚴肅關切的語氣問道:“人不吃東西能撐多久才會死?”多少天?”

“至少需要幾個星期。她會沒事的,但我肯定她餓了。”A

d

okles也可以吃點東西,但他懷疑仙女即使找到了東西,也帶不了多少。他在想,找到那袋補給品的機會有多大?他的朋友Euphemios很擅長在荒野中尋找食物,a

da

d

okles發現自己希望自己能在這個人被殺之前注意並學會如何找到食物。

仙女再次飛走後不久,加比爬了起來,走出了小屋。A

d

okles跟著她爬了出來,每個關節都僵硬而疼痛。她只是被動地站在路邊。他不知道她是否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他想,她可能需要去泡水了。這可能就是她爬出小屋的原因。當他意識到除非他想讓她渾身溼透,否則他需要參與到這個過程中時,他皺起了眉頭。

他試著讓自己堅強起來,不去面對這種巨大的尷尬,但卻失敗了,於是他幫她整理衣服,擺好姿勢,然後她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樣,面無表情地撒尿。他試著告訴自己,幫助男孩和幫助女孩基本上是一回事,但這不起作用,這種尷尬過了很久才消失。

他抓起矛,注意到幹血使矛變得黏糊糊的,令人討厭。然後他抱起加比,把她背在自己的肩膀上,開始向北走。仙女應該有足夠的智慧找到他們,畢竟,安卓克斯不想等。

他真正想做的是儘可能多地洗掉自己和那個女孩身上的臭味,越快越好。在樵夫的營地和籃子之間,他沒有見過任何水,他有很多理由不想回到籃子。

也許到大城市只需要半天的路程,他們會有一個像樣的旅店,後面有一個洗臉盆,還有帶刮刀的香油。或者,他可能會被修威爾這樣的巨人吃掉,因為獨眼巨人做不到這一點。

到上午晚些時候,讓女孩騎在他的肩膀上讓他的背很酸,所以他把她放下休息一會兒。她面無表情地站著,而他伸直了腰和腿。然後他拉著她的手,拉著她往前走。她沒有任何反抗的跡象,跟著他走著,她的手幾乎在他手裡無力地握著。他一直走在路中間,以確保狼sca

不會從他們身邊飛過,躲在樹下。

快到中午的時候,仙女發現了他們,手裡拿著一個蘋果的梗。他不勻稱地飛著,使勁咬著牙哼著歌。“Ga

bi!這裡!公主!把它!他喊道,把它舉到她面前一英尺的地方。然而,她沒有回應,也沒有接過蘋果。在狼sca

把它掉下去之前,A

d

okles伸手拿了過來。仙女抗議道:“這不是給你的!這不是給你的!這是……哦。”A

d

okles拉起Ga

bi的手,舉起來,把蘋果放了進去。

“加比,姑娘,你得把這個吃了。”他輕聲說。她沒有回答,但她確實把茫然的目光轉向了蘋果。“吃了它。繼續。”

當她沒有立即咬一口時,A

d

okles想知道他是否必須想辦法把它切成碎片餵給她。狼疤飛到她手裡拿著蘋果的下面,向上推,想把蘋果移到嘴邊。

“Ga

bi,請!他可憐地叫道,他的昆蟲翅膀使勁地嗡嗡作響。

讓他們鬆了一口氣的是,她拿起蘋果咬了一口。她眼中茫然的表情沒有消失,但至少她在吃東西。狼疤痕看了她一會兒,鬆了口氣,然後飛起來溫柔地拍了拍她的臉頰。他用整個瘦小的身體嘆息了一聲,然後飛過去,在離他三英尺遠的地方和安德洛克斯說話。仙女狠狠地皺起眉頭,喊道:“你不應該就這樣離開人們!”

當A

d

okles反應不夠快時,仙女繼續說:“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個蘋果,當我把它帶回來的時候,你卻不見了!你把公主帶走了,儘管她是我的朋友!”

仙女開始看起來像是要哭了,他的聲音劇烈地顫抖著,繼續說:“所以我必須到處找,拿著蘋果,否則她會餓的!這真的非常非常難!我本想把它扔了,但她會餓的!她仍然是我的朋友,即使她壞了。”

聽到這裡,淚水開始湧上他的眼睛,他挑釁地瞪著安傑洛克,雙臂僵硬地握在身體兩側,拳頭緊握。

安卓克斯咧嘴一笑,對小男孩說:“你知道嗎?我只是覺得我喜歡你。”

仙女的哭聲很快消失了,他看起來很困惑。“嗯?”

“你知道為什麼嗎?”

“……沒有。”

因為那為朋友吃苦的,就有榮耀。這就是為什麼。你是個可敬的小東西,儘管你很傻。”

狼sca

飛得離A

d

okles更近了,離他的臉大約一英尺遠。仙女擦去他眼睛和臉頰上的淚水說:“真的嗎?你覺得我正直嗎?像個英雄?”

A

d

okles笑著回答道:“就像個英雄。我低估了你。你找到了那個蘋果,不顧貓頭鷹的飛來飛去。現在,來坐在我的肩膀上休息吧。我們需要繼續前進。”仙女點了點頭,靦腆地微笑著,孩子氣的驕傲取代了他的憤怒。他找了個座位坐下,抓住安克雷克斯的一縷頭髮,以保持身體的平衡。

小女孩吃蘋果的時候,A

d

okles抓住她那隻空著的手,他們繼續朝北走。他儘量不去理會渾身上下的疼痛,這種疼痛似乎從來沒有真正減輕過。那天剩下的時間裡,他背了她好幾次,直到背疼了,才讓她走了一會兒。這使他們不能好好打發時間,但這是他們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

安德洛克勒斯一直希望,在逃離獨眼巨人的過程中,他們已經往回走了一段路,而帶著他的補給的營地就在前面的某個地方。到了中午,他不得不接受事實,他要空著肚子走一整天,這總是很不愉快的。狼sca

設法找到了一些漿果,堅果和另一個蘋果給Ga

bi,這些都沒有A

d

okles要求分享。當A

d

okles問仙女吃什麼時,狼疤痕解釋說他主要吃蟲子,“但不是噁心的。”他提出給安卓克斯找一個好點的試試,但他拒絕了。“不過,Euphemios可能把它吃了,”A

d

okles傻笑著想。

隨著時間的流逝,安德洛克斯發現自己希望能有成年人陪伴。他有多久沒和一個勢均力敵的人喝過酒了?一個月?事實證明,照顧各種各樣的小男孩和小女孩確實有它的吸引力,但一個男人需要一個精神上的平等者,如果不是社會上的平等者的話。如果阿古娜在的話,她會做的。他確信,只要他給她灌點酒,她就能講一個好故事和一長串粗俗的笑話。

諸神,即使是可門也會這麼做,或者任何人。小女孩沒有說話,仙女有一半的時間都不在。當他在身邊的時候,他時而戳戳加比看她會不會回應,時而問安德洛克斯一些奇怪的問題,比如“人類睡覺的時候都會去同一個地方嗎?”和“你覺得麵包比甲蟲好吃還是更差?”

確切地說,他並不介意這個小東西作伴;狼疤很有趣,通常是無意的。這是因為安德洛克斯想和一個同齡人分享他的冒險經歷,一個能理解他所取得的成就和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人。他想和一群好朋友一起喝酒吹噓,抱怨女人,討論軍事戰略和宗教,還有賭博。這一切在仙女那裡都不可能實現,真的不可能。或者和孩子們在一起,在他放棄他們之前。也許是抱怨女人,但僅此而已。

有一次,就在從安德洛克勒斯大腿深處取出一塊木屑的手術之前,他的朋友阿科利奧斯告訴他,哲學家們把人稱為“城市動物”,意思是沒有人能獨自快樂地生活。任何能做到這一點的人要麼是動物,要麼是神,而A

d

okles兩者都不是。當時,A

d

okles一直在抗議,他不需要任何人來壓制他,因為他是一個男人,可以承受痛苦。事實證明,阿科利俄斯是非常聰明的,因為外科醫生的刀切得很深,安德洛克勒斯失去了勇氣。

那天下午晚些時候,安德洛克斯到達了另一個比第一個大得多的城鎮。森林在各個方向都被砍開了大約一英里,在公路上爬了一小段路之後,一片開闊的區域似乎突然出現了。田野裡空無一人,儘管他能看到好莊稼等著收割。這個城鎮也有防禦牆,雖然它是兩層建造的。第一道牆是一道齊胸高的粗糙岩石牆,用灰漿固定住;第二道牆是一道莊嚴而堅固的木牆,建在第一道牆的上面,比籃子高出幾個胳膊。人口已經超過了圍牆區域,安德洛克斯覺得這說明規劃不當,他在籃子裡看到的一簇簇圓形的石頭和木頭小屋散佈在周圍。

當他走近城鎮時,人的稀少變得越來越明顯。如果安德洛克勒斯願意的話,他可以把路邊的任何一輛車都帶走,裝滿豐收的莊稼,然後悄無聲息地離開。所有人都死了嗎?

他決定靠近緊閉的大門,看看是否有人回應,如果沒有,他就這麼做:找一輛手推車,裝滿物資,把女孩放在上面,然後向北走。那是在他找到一口井洗乾淨之後。希望附近有一個好的金屬盆,足夠大,可以浸泡一會兒。

然而,當他走近城門時,他看到城裡確實有人住。兩邊的弓箭手弓著腰站在護牆上,看著他走近。大門外沒有衛兵,但他看得出裡面藏著一群人;當他走近時,他能聽到他們的談話。奇怪的是,當他走近時,弓箭手們從護牆上跳了下來,消失在牆後。

“他們是誰?”狼sca

問,用一個淡藍色的小手指著緊閉的大門。

“很明顯,他們是住在這裡的人。你以前不是和加比來過這裡嗎?”

“不,我是在山洞裡遇見公主的。這是因為我睡在一棵植物裡,它卡在了ta

talo的腳趾裡,然後當他把植物拔出來的時候,它已經在洞裡了。”

安德洛克斯想知道,仙女有時會編造一些事情,只是為了迷惑人。“飛進去,告訴我他們在幹什麼。”他用長矛指著城門說。

仙女堅決地點了點頭,就去盯梢了。當他回來時,他說:“他們都像這樣站著,”模仿一圈人說話,一個一個地說。“但我想有人看見我了!”

“別擔心。我們來的時候他們已經看到你了。你很難被忽視,我也是。”安德洛克斯說。

他走近大門,站在門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用矛柄敲了敲那扇厚實的木門,然後把矛插在地上,喊道:“我是巨人殺手安德洛克勒斯,狄加亞的帕拉莫諾斯之子。讓我進去!”

沒有回應,儘管他能聽到那邊的人在輕聲交談。他看不見大門,所以他們可能也看不見。他決定把耳朵貼在上面,看看能不能聽到他們的談話。然而,他只聽到:“噓!他的聽力!”

安德洛克斯皺起眉頭,退後一步,等待著。狼sca

上下飛了好幾次,從大門頂上往外看。他指著大門問道:“這是為了阻止不能飛的東西進來嗎?”

“這正是它的作用。”安德洛克斯生氣地說。

“他們為什麼不讓我們進去?”

“去問他們吧。”他的意思並不是字面上的意思,但仙女的意思並不微妙。

狼疤痕飛過大門,很可能正好飛進了那一圈人的圈子裡。安a

d

okles聽見他問:“你為什麼不想讓我們進來?”

幾個人同時結結巴巴地說了幾句之後,有人大聲回答道:“讓我和他談談。”

一名弓箭手爬上護牆,大聲問道:“大能者,你在這裡尋找什麼?”

大能者?至少他得到了應有的尊重。

“我首先要找的是一個洗澡的地方。然後我要找一家好旅館休息,給女兒找一個好家庭。我還想買一些用品。”

弓箭手困惑地看了他一會兒。他問:“你是什麼?”是神,還是神的兒女?或者是一個信使?”

安德洛克勒斯對野蠻人的愚蠢感到惱火,說:“野蠻人,你們的神就是這個樣子嗎?破衣服,沾滿腐爛的鮮血?如果是這樣,我也不想讓他們進來!”

“是野婆派你來的嗎?”

“沒有。你說的是The

atei

aHu

t

ess嗎?還是當地的蠻族女神?不管怎樣,都不是上帝派我來的。我是為自己的事來的。”

“你是怎麼透過塔塔洛的?”弓箭手問。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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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驕傲地笑了,終於有機會吹牛了,這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過生日的孩子。他把矛柄猛地插進地上,挺直了肩膀,向他們展示他胸膛的力量。“我,安德洛克斯,獨自殺死了它!”我穿著它的血站在你面前!永遠記住我的名字!”

那人張大了嘴巴說:“諸神啊,我差點就相信你了!所以你真的是人類了?那仙女呢?”

“仙女顯然不是人類,傻瓜,”安德洛克斯說。他懷疑自己明白那個人的意思,但他一直以為會有更好的反應,於是越來越惱火。他不知道是否應該行賄。

“不,我的意思是,如果你只是一個普通人,你從哪裡得到的?”

“哈!我不是普通的人類!我很榮幸能成為榮耀中最強大的人之一。我是一個有榮譽和名聲的人,我的名字讓我的敵人逃跑!我是最快的,最強壯的,也是最狡猾的!殺死獨眼巨人不是我行為的開始,也不會是結束!我踏上這裡就給你的城市帶來了榮譽!現在把門開啟,免得我用腳踹開!”

“你來這裡真的只是為了客棧,而不是,你知道,殺光所有人?”

A

d

okles笑了。“我不是來殺任何人的。我真的只是在北上的路上經過這裡。”他不得不承認,雖然有時也會有缺點,但能如此令人生畏還是令人滿意的。

“我們該怎麼辦?”弓箭手問裡面的人。接著是一段簡短的談話,安靜得聽不見。弓箭手說:“如果你發誓不傷害別人,我們就放你進去。”

“那麼我發誓,除了保護我自己、我的財產和我的榮譽,我不會傷害住在這裡的人。”

弓箭手仔細地看了他一眼,然後說:“安卓爾斯少爺,你的誓言裡有很多暴力的地方。”

安德魯生氣地皺起了眉頭。“這越來越荒謬了。我要花多少錢才能進去?兩個銀?”

射手想了一會兒,然後喊道:“把門開啟!他絕對只是個普通人。他只是想賄賂我。給了我兩個銀幣讓他進來。”

安德洛克斯聽見他們移開了一些東西,聽起來像是幾根橫樑,然後大門向外開啟。裡面,幾個穿著皮甲的劍士微笑著迎接他。他點了點頭,在長袍裡摸索著找他的錢包。當他掏出銀子時,之前和他說話的弓箭手咧嘴一笑,從護牆上說:“留著你的錢吧,旅行者。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巨人殺手安德洛克斯,迪卡亞的帕拉莫諾斯之子。你是誰?”

“我是埃庫爾,這是伊扎爾、約瑟巴、奧茲、佩奧和澤魯。在那上面,是祖曾、佐里昂和巴卡爾。”他指著正在爬上去繼續站崗的弓箭手說。“你會在這條路上找到一家不錯的旅館。它比周圍的其他建築要大得多,所以很容易找到。如果你不確定,就找那扇綠色的門。或者,如果你想省下你的硬幣,在東門裡面有一家很差的客棧。”

有幾個人笑了。A

d

okles不可能記住他們所有人的名字。也許以後他們和他共飲一壺酒,他就會在意他們是誰了

“謝謝你的建議,”他說。他們幾乎肯定是在防備獨眼巨人,安克雷克斯覺得這有點不夠;如果它決定進來,那扇門和他們所有的箭可能不會減慢它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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