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小本生意利潤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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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先不說大雕願不願意,哪怕同意,萬一雙方離得太遠,以大雕的飛行速度,送來蛇膽估計飯菜都餿了。
沒什麼意義的東西想多了,純粹是浪費生命,方譬果斷停止自己腦海裡的妄想,面對現實。
難得來一次不同的世界,方譬肯定是要把能拿的機緣,或者寶貝全部拿完。
要不是離金國都城太遠,也不知道郭靖目前在哪兒,他早就去王府找那條能解百毒的紅蝮蛇了。
這條被樑子翁費盡心思所培養出來的藥蛇,不光把蛇血喝下去能解百毒,更能增長深厚內力。
誰喝不是喝,憑什麼非得留給郭靖?
現在比較尷尬的就是萬一方譬屁顛顛的跑過去,蛇早讓郭靖咬死了,他等於白跑一趟。
就血虧,有這時間他不如在山裡多吃兩顆蛇膽。
上次看見洪七公,方譬也沒敢問郭靖和黃蓉的事情,就怕說錯了話讓洪七公看出什麼。
這世界裡還有不少好東西,只是為了一個訊息,不值得方譬去冒險。
雖說計劃總是會在最後關鍵的時候出現意外,但方譬從來都不是不用腦子做事情。
智力不敢說多高,但絕對夠用。
尤其是在考慮怎麼給自己報仇的時候,方譬的思維能力會直線上升。
秦家爺孫搬離這裡,方譬和李莫愁和其他人家又不熟,只好去襄陽城裡,解決吃飯問題。
至於通緝令,方譬只想呵呵。
不吹不黑,要是有人能憑這畫像抓到他頭上,方譬當場倒立洗頭。
襄陽城內,
街道縱橫,市面繁華,人聲鼎沸間盡顯大城景象。
可惜,襄陽所在的地理位置就註定了,這個城市安穩不了多久。
為了安全考慮,方譬帶著斗笠,李莫愁遮上面紗,兩人都換上了不起眼的打扮,行走在人山人海中。
但是麻煩總是不會因為人的意願而消失,剛混進城沒走多遠,兩人就被攔下了。
準確的說,是方譬被攔下了。
“兄弟,要書嗎?裡面還帶畫呢!”
一個穿著粗布衣服的中年男人神色猥瑣的攔住了丁乘兮,胸前的布包露出了幾本書的書角。
“嘶,這大街上這麼多人你偏偏攔我,你看人這麼準,呸,你什麼意思?”方譬說的大義凜然,滿臉都寫著我是正人君子。
男子嘿嘿一笑:“小兄弟別誤會,這些都是四書五經,我看小兄弟風度翩翩,儀表不凡,一定是個讀書人,這才攔下你的。”
雖然很想問一句,你見過哪家讀書人帶個斗笠還打扮的如此江湖氣,但是看在前兩個形容詞如此貼切的份上,還是可以照顧一下書販子的生意。
“咳,既然這樣,那就先看看。”
隨手拿起一本翻了翻,丁乘兮五官糾結在了一起。
就這?
還以為是啥呢,這種沒啥關鍵細節充其量就是個花邊新聞等級的也賣?
真是書販之恥,想當年,我買的那本書裡可是。。。咳咳。
這才想起來南宋沒什麼高水準的劉玄德,方譬頓時失了興趣,把書合上隨意的扔了回去。
無語的搖了搖頭,方譬準備轉身走開,心裡可惜著要是晚個幾百年,那本蘭陵xx生的奇書就能面世了。
那男子趕忙說道:“這些不滿意不要緊,小兄弟我這還有其他更好的!”
方譬指了指不遠處正在買餅的李莫愁:“你覺得,你的書能比她好看嗎?”
雖然面容遮住,但是那雙剪水明眸,還有那窈窕身段,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絕非尋常女子。
有這種層次的陪著,那你特麼剛才一臉色批樣想幹什麼?
書販臉色一黑,轉身離開,做他們這一行最要緊的眼力,可以見勢不妙趕緊落跑。
他可以確定,方譬那三分不屑,三分愉悅還帶著四分虛榮的姿態,不是裝的。
當年身邊有美人相伴的時候,他也是這種狀態,可惜造化弄人,不然也不至於如今還是個孤身一人
唉,往事不堪回首!
(o_O?)
嗯?怎麼還憂鬱起來了?
不明白眼前的書販是想起了哪些年輕歲月,能如此感概,方譬只能從他匆忙離開的背影讀出滄桑二字。
“又是個充滿故事的人,搞得我都想把錢還給他了!”
掂了掂手裡的錢袋,方譬嘴角一揚,今天加餐!
不是方譬和白展堂走的太近,沾染了不良習氣,而是這書販剛才走的時候還順手偷了他的錢袋,這就別怪他以牙還牙了。
要不是世界換了,沒了那身官服,方譬連那廉價的錢袋都不會給。
至於交換會不會虧,方譬表示,昨晚進府裡得到的金銀已經交給了李莫愁保管,試圖轉運,一發入魂。
畢竟充值有風險,抽獎須謹慎。
至於方譬自己的錢,呵呵,他哪來的自己的錢!
深巷之中,書販面露喜色,掏出新到手的錢袋:“哈哈,又是個剛出門的傻小子,大爺我今天又賺一筆。”
“嗯?怎麼是石頭?呸,晦氣!”
“嗯?老子的錢呢?”
。。。。。。
小本生意確實利潤不高,書販的錢袋證明了這點,翻來覆去數了三遍,也只有幾兩碎銀子。
“呸!沒錢還學人家當賊,你這被抓了,連買命錢都不夠!”
不屑地噴了一句,方譬不由得回憶起穿著六扇門官服的那些日子。
大搖大擺走在街上,朝著那些沒啥背景小賊手一伸,就主動送錢,絲毫不用他多話。
別問為什麼只欺負沒背景的,問就是現實本來就不公平。
壞了,普通人的身份開始有點厭倦了,好想攤牌啊!
要不,去想辦法混一張皮?
方譬覺得這個想法不錯,雖說這是武俠背景,江湖才是精彩故事的主角,朝廷又腐敗無能至此,沒幾年好活。
在這種狀態下,把自己的名字貼上官府標籤確實不佔便宜,等同於49入國軍。
但是,誰說他要拿大號進去了?
貼一圈鬍子,畫兩條疤,一個小號就能嶄新出爐。
到時候白天做官,晚上做賊,雙重快樂,完美。
他抓賊那些年也不是沒這麼幹過,喬裝打扮探聽訊息,尾隨賊首伺機圍毆。
當然,女裝是從未有過的,這是他最後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