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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的案件被趙太后以證據不足而壓著不放,遲遲沒有結果,然而那縱火的太監的的確確是趙湄宮中的人,是半分也抵賴不得的。
王太師首先將矛頭對準了趙湄,並聯合了鄭致遠等一同聯名上書,要求肅清宮闈,當罰則罰,否則此後宮規國法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
人證、物證具足,甚至都不用召趙湄問話,縱火一案已然是板上釘釘。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婕妤趙氏持寵生驕,德行有失,意欲戕害宮嬪,不宜再居高位。即日起,降為貴人,遷回秋水居中禁足半年,並罰抄宮規百遍以示懲戒。”
趙湄跪在長
《燕宮錦》第165章 趙家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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