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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方明華就被黃社長叫到他的辦公室。

“小方同志,作協那邊給我打電話,說你在南疆表現的很勇敢啊,還主動要求上前線採訪,和敵人遭遇差點光榮。”

“社長,這事你千萬別讓我爸媽知道,別嚇壞他們。”方明華趕忙說道。

黃社長聽完笑起來:“放心,這事我不會說的......你在南疆採風兩個多月,見到的聽的都很多,文章構思是不是有點眉目了?”

“有,我準備寫文工團。”方明華也沒隱瞞什麼就把自己大致構想簡單說了一遍。

“這角度新穎!”黃社長讚賞道:“軍旅小說也常見,但從文工團角度這場戰爭,反映戰士們的風貌你還是第一個!好好寫!你有什麼要求?”

“沒啥要求,怎麼能給領導添麻煩呢。”方明華說道。

“呵呵,你不提要求,那我幫伱提吧,為了讓你安心創作,我們社裡領導經過研究決定,你暫時不要去門衛室值班,回保衛科,給你專門安排了一間單獨辦公室,靜下心來寫!”

“謝謝。”

“還有啊,作協領導昨天也打來電話,說你們這次創作,是有創作補貼的,每人100元!”

哈,好事啊。

又可以多買幾斤好茶喝了!

既然領導發話,方明華只好把自己的東西從門衛室搬走,想想還挺留戀這地方的。

坐在大門口看人來人往,人生百態;望天上雲捲雲舒,去留無意。

當然先報銷,填好差旅費單子找領導簽字,等報銷完,順便領取了兩個月工資,然後去後勤科領了房門鑰匙,就過去收拾房間。

張寶福自告奮勇去幫忙,走在路上很羨慕說道:“明華哥,我真有點捨不得你走。”

“瞧你說的,好像我就要離開這個單位似的,等寫完了我還會回到門衛室。”方明華說道。

“明華哥,你可是大作家了啊,怎麼會繼續看大門呢?”張寶福說著,心裡很是遺憾。

哎.....高階茶喝不到了,還有那輛漂亮的永久腳踏車也沒法借來騎了。

方明華當然不知道張寶福心裡的小九九,兩人向單位後院走去。

這裡是個四合院,都是一圈平房,分給方明華臨時寫作的原來是一間堆放雜物的儲存間,東西被清理出來,兩人打掃了一陣頓時乾乾淨淨。

方明華又到後勤科去要了一張桌子和椅子暖水瓶,墨水稿紙之類,張寶福幫忙抬過去,辦公裝置算是全部完成。

顯得有點簡陋,但這裡最大的好處就是安靜,還有陰涼。

外面院子裡邊上種著一些花花草草,中間有一棵古槐,枝繁葉茂,遮天蔽日。

張寶福走了,方明華看著這有些空蕩的房間,琢磨著是否弄張床過來?這樣有時候晚上寫累了,也不用回去,倒頭就睡。

不過單位肯定不會給配床,家裡也沒多餘的,總不能自己去買一張吧?

自己掏錢有點心疼。

到時候再說吧。

現在趕緊動筆。

先去鍋爐房打了壺開水泡上一杯茶,然後坐在書桌邊攤開稿紙。

既然準備寫文工團的故事,自然可以參考穿越前看過的那部電影《芳華》,也是嚴歌苓寫的同名小說。

但來到這個時代,無論是原來的電影和小說許多情節包括結構都不適合。

首先是原來的電影或者小說時間線跨度很長,從70年代一直寫到千禧年後,跨度整整40年,現在寫肯定不能這麼寫。

更重要的是,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本質上是一部傷痕文學,特別是小說裡的人物,充滿了中國式的人情冷暖、世態炎涼,就算作者並沒有刻意要抨擊那個時代,但她對於那個時代的態度也絕非積極正面的。

是青春無悔,還是蹉跎歲月?

方明華決定選擇前者。

大修吧,結合這次南疆採風。

用純粹、美麗、殘酷的方式講述了人生中最寶貴的青春年華。

劉峰依舊是男主角,如同原著上一樣,質樸善良,主動包攬了團裡的髒活累活,因為經常為大家服務,深受整個文工團的喜歡。這很有點周順來啊。

但周順來的性格明顯更加樂觀堅強。

劉峰並深深地愛上了獨唱演員林丁丁,這個情節得要,就如宋棠棠所說的,任何時代在任何環境,愛情是不可能被抹殺的。

表白被拒絕,事情引起了上級的注意,劉峰遭到公開批評,然後被下放伐木連當兵。這場戰爭開始之後,劉峰迴到了他的老連隊,不過不是工兵營而是野戰營,戰爭中劉峰犧牲。

方明華覺得,與其讓原著中劉峰那麼窩窩囊囊活著,還不如在戰爭中死去,一個男人的尊嚴。

苗苗和丁丁繼續是兩個重要的女主,依舊原著中的人設,不過苗苗最後沒得精神病,平靜的生活著,而丁丁最後則在劉峰的墓前懺悔。

還有另一個主角穗子。

原來整篇小說是以穗子的口吻敘述的,像一部回憶錄。這當然不行,得重換個視覺,而且加大穗子的份量,重新給她身份設定。

宋棠棠不是現成的模版嗎?

勇敢,聰明,富有同情心,而且高幹子弟的身份,更讓這部小說有積極意義。

還有那個犧牲的楊小紅、原來周順來連隊的連長、戰友等全部寫進去。

這才是真實的戰爭,真實的人生。

或許沒有原著裡所謂對人性的批判揭露,對那一代人青春的懺悔,但她覺得,更準確的說藝術的最高價值並不是對醜陋現實的批判,不是那種二元對立的善惡評判,而是給人一種前行的力量,給人一種超越現實的力量!

對,就是力量!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每一代人的青春都燦爛過,也痛苦過,否則怎麼叫青春?

每一代人的命運都隨時代起伏過,顛簸過,否則怎麼叫命運呢?無論是哪一代人,都有值得留戀和回味無窮的芳華歲月。

既然決定寫作方向,準備大綱,開始動筆。

小院子裡很安靜,方明華的房間更安靜,只有他的筆尖在稿紙上摩擦發出的沙沙聲。

很快,方明華就沉浸在寫作中。

除了吃飯、上廁所,一天絕大部分時間都用在寫作上,晚上快一點多才從單位騎車回家,一覺醒來又趕緊騎車返回單位繼續寫作,自己整個人都在亢奮當中。

書中那一個個人物形象彷彿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在他腦海裡浮現,不寫出來覺得非常難受。

連續亢奮了三天。

這天中午方明華寫作沒趕上單位食堂飯店,就跑到街邊買了兩個核桃饃,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倒了杯茶水,狼吞虎嚥吃完繼續寫起來。

突然聽到外面傳來一箇中年男人的聲音,帶著濃重的鼻音。

“小方,你回來了?

不用看,聽聲音就是陸遙。

他趕忙放下筆,過去開門,兩人看著對方,幾乎異口同聲驚叫起來。

“額滴神哪......你咋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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