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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一個多麼美好的年紀,我相信大家都願意停留在這個年齡,當然我也不例外,正在讀大學的我,和大部分大學生一樣,學習愛情兩不誤,作為班上的文體委員,也是學院的文藝部部長,自然少不了很多追求者,不過我在軍訓的時候就被我們班的班帥給征服了,他叫張坤選,個子高高的,面板有些黝黑,陽光開朗,也很風趣幽默,當然學習成績也很優異,是我們學校的保送生,一進班報道時,就對我特別好,幫我領資料,送吃的,別提多殷勤了,當然我也是個好色之徒,三兩下就被他的美貌淪陷了,他也算是我第一個男朋友吧,但我們倆估計都是第一次談戀愛的原因吧,特別單純,每天一起上上自習,一起去做晨練打卡,食堂一起吃飯,然後就各回各寢室了。
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特別像幼兒園的小朋友。可能正式過於單純,我們的戀情就1個月被我宣告分手了,主要當時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參加了學院的學生會選拔,想專心準備,二是有一個大四的學長,每天都來給我進行選拔輔導,他有些生氣,我可是不慣著的脾氣,也不會去哄誰,於是不做任何解釋的提出了分手。
當然後來這個大四的學長不知怎麼變成了我第二任男朋友。後來回想起估計我真的錯怪了張坤選的吃醋。
每天學長都打著給我培訓的幌子,跑到我們班來接我,基本還帶著他幾個兄弟,學長叫王健,個子中等,但是有一張娃娃臉,看上去特別可愛的樣子,但是比較有個性,作為上一屆的學生會會長,自然比張坤選要健談得多,而且跳舞特別好,這個可能是我欣賞他的原因,而且學長就算有事不能來時,也會安排他們室友來接我,把我帶去他們常去的網咖,我一開始是以為查資料,後來才知道就是打魔獸。
哈哈,估計是我們新生比較單純吧,不過在網咖泡了三年,我也沒有學會打魔獸,反而學會了泡泡堂,當然也是比較菜的啊種,學長一般會有一週教我跳舞2/3次,但是後面就慢慢少了,估計是比較熟了,也不裝了,直接就接我到網咖陪他打遊戲了,中途休息時會跑來抱抱我,親兩下,然後有屁顛屁顛跑回去戰鬥了,估計大男生還是容易搞定小女生的,不過他們的室友中有一個師兄對我確實沒話說,接我下課的一群朋友中,他重來不會少,每次都在,王健還想在網咖打電腦時,我想回學校了,師兄也總會終斷他手上的遊戲,幫王健送我回去,或許是認識的順序問題,師兄對我的好一直很默默,很卑微,就像棉花一樣,慢慢軟軟而溫純。
後來聽他們寢室人告訴我,師兄也很喜歡我,不過一邊是四年的兄弟,一年是小學妹,他選擇了兄弟情誼,並未想我表白,只是默默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