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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酒館,幾個人上了馬,走在了家的方向。

走在路上,特林維爾幾乎和每一個遇到的人打著招呼。格雷恩能感覺到,特林維爾是真心受到大家的喜愛。

他笑道:“我的朋友,你比以前長得胖大的多了。當然,我不是在嘲笑你小時候很苗條。另外,你的鬍子也很漂亮。所以,你不會埋怨我,沒有認出你來吧?可這並不能全怪我一個人啊。要是你一開始就告訴我,是鐵匠的兒子阿託·特林維爾給我敬酒,而不是那個威風凜凜的‘大個子維卡’,我一早也會認出你的。大個子維卡!嗯,我看你好像很受巴布克萊人的愛戴啊。”

特林維爾聳聳肩笑道:“特林維爾就是‘大個子維卡’,‘大個子維卡’就是特林維爾。我也許變得讓你認不出來了,也幸好你沒有認出我。所以,我們的重逢才變得既熱鬧又有趣。可我的心並沒有變啊。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認出了你。你的眼睛還和你小時候一樣,雖然你也長高了,我還是認出了你。要知道,你可是我的好朋友啊。雖然不知道你去了哪裡,但我相信你一定會回來的。我一直這麼相信的。”

格雷恩笑道:“是的。我敢說,這些年我在外面要說還有誰是我沒有忘記的,除了我的父母親大人、國王和王后,就只有你了,特林維爾。”

“真的嗎?”特林維爾激動地叫道。

“當然了,我的朋友。雖然我走的那一天我們剛剛才打過一架,我還是很想念你的。”

特林維爾笑道:“你失蹤後我很後悔。知道嗎?我一直都擔心你因為怕再被我打的痛了才跑的。為此我很愧疚。你回來就好了。”

格雷恩也笑道:“好像那一次被打的不只是我啊。”

“得了,得了。”特林維爾看了一眼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說過一句話的年輕女子,“反正誰也不能找到一個令人信服的證人了。”

兩個兒時夥伴十幾年後初相會,就已經融洽的像一對從來沒有分開過的好朋友了。

特林維爾又問道:“說真的,格雷恩,你這些年去哪裡了?我都真得很好奇。”

格雷恩笑道:“這個說起來也許要花費些時間。我看如果我們能找到合適的機會,我會樂意告訴你的。現在,我已經等不及回家,見到我的母親了。”

既然格雷恩還不願意說起他的事情,特林維爾可不想在兩人同行的這段路上浪費時光。他簡單地對格雷恩談起他的經歷。他說,從幾年前格雷恩就是他崇拜的英雄了。

巴布克萊王城裡每天都會有從帕林卡巴卡瑪大陸四面八方來的客人,他們帶來各地的物產,和阿波多利的人們交換他們所需要的一切。比如像胡梅戈爾這樣手藝精湛的藝人打造的白銀器皿、首飾,是其它任何地方都搶手的貨物。

藍莓老爹的酒館,就是這樣一個來往旅人絕好的落腳點。在那裡,有許多小商人和掮客。他們在整個激烈或平淡地討價還價過程中,同時會大量消耗掉美味的黑啤酒。可是,仍有許多人不太喜歡和外來的商人打交道,認為他們都是些唯利是圖的傢伙。

除了藍莓老爹,特林維爾是最喜歡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的人。因為,這些人總能帶來很多奇趣見聞,是像他這樣一個老實巴交的鐵匠,無法親身去體驗的。

他愛聽那些故事,無論那故事裡有多少被人指摘的謬誤,卻還是樂在其中,並大大的提升了他飲酒的興致。與之而來的,是欠藍莓老爹的酒錢也越來越多。從大陸其它地方來到巴布克萊王城的人,提到過一個叫格雷恩的賞金獵人,講到他懲惡揚善,行俠仗義的故事。所有的故事特林維爾都愛聽。

那天他喝醉了酒,聽到又有人在談論那個叫格雷恩的獵人,突然一下子就想到了他。他並沒有把他的這個猜測告訴任何人。何況,也不會有人相信他。即使別的人都不相信,卻並不妨礙他一直堅信不疑,甚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堅持來自何方。他只是執拗地認為,那個聞名遐邇的獵人,就是他兒時的好友。他為格雷恩感到高興,進而羨慕他獵人的生活。

於是,在那種強烈地羨慕驅動下,他一時興起,為了在以後見到格雷恩時無愧於做為他的朋友,更為了有朝一日能和他並肩戰鬥,竟然放棄了祖傳的手藝,也做起了一名賞金獵人。

不過阿波多利一向都是很安寧的,這讓他在很多時候,都只能和他的老索爾彼一樣落寞而無用武之地。儘管如此,他還是有機會掙夠了自己的酒錢。儘管欠錢的時候更多一些。

“你看,我比他們想象的還要聰明的多。這點,你不會再有什麼能懷疑的了吧?我說過那個人是你,有朝一日他一定會回來的!就算他們拿整個藍莓老爹酒窖裡的酒來和我打賭,我也不會改變主意。事實證明,我才是對的。”

格雷恩雖然笑著,但還是有些微微吃驚:“你只是為了將來有一天能和我並肩戰鬥,才做了賞金獵人?”

“是啊,是啊。是不是有些難以置信啊?哈哈。”特林維爾大笑,引來路人的側目。

走了幾條街,特林維爾突然讓馬兒放慢了腳步,他猶豫著:“格雷恩,我想在你進到家門前,還是該告訴你些事情的。”

格雷恩輕聲說道:“我也許能猜到你會告訴我什麼。我在外漂泊,一直都在試圖迴避這個問題。可是,當我一步步離家越來越近,心裡是多麼的不安啊。你一定是想告訴我,我的父親在我離家兩年後就去世了。”

特林維爾緊緊盯著他的眼睛:“可你是怎麼知道的呢?難道你並不像我想的那樣,從來就沒有回來過嗎?”

“我的朋友,正如你猜想的那樣,這是我十七年來第一次踏上巴布克萊王城的土地。可我並不是毫無心肝的人,怎麼會對自己的父親過世而不聞不問呢。”他顯然是想緩和一下因這個話題而略顯沉悶憂傷的氣氛,他說,“你看,我並不是對我的家鄉所發生的一切都毫不知情。我有很多的朋友,每個朋友對我來說都像是我的眼睛和耳朵。彆著急,彆著急,特林維爾。我已經答應了你,有機會我會告訴你的。”

他們幾乎穿過了半個巴布克萊城。阿波多利的首都經過幾百年來的建設,比起他們的先輩最初選擇定居並建設這裡時已大不一樣了。房屋幾乎都是同一種樣子,平平地屋頂只在一個方向上開有幾扇方方的窗子。房子是用大塊的青石壘就,大街上也鋪滿了平整的青石,都是從遠處的同一座山上採來的。

青山無私奉獻了用以建造這座城市所需的一切,換來王城整潔雄偉的美名。這不是阿波多利人們自誇,整個大陸你也不會找到比陽光照耀下的,巴布克萊王城更雄偉壯觀的都市了。它的美名早就傳播到了四方。

王城依山而建,順著山勢,整個城市被錯落有致地建造成了四個層次。最低層佈滿的都是各色酒館、旅館、市場和手工作坊等,並且集中了城市裡幾乎全部的平民房屋。

現在,格雷恩他們就正行走在王城最繁華的大街和廣場上。前方是市政廳。貴族們高大的府邸也佔據了這裡很大的一片地方。

再往上就是王國的心臟,雄偉壯闊的宮殿威嚴聳立。宮殿最高處的塔樓,俯瞰著整個巴布克萊城,國王站在寬大的陽臺上,就能把他的城市盡收眼底,就像看他的手裡有幾條紋路一樣。而且,這裡也是整個城市惟一可以看到樹的地方。

山頂矗立著阿波多利最恢弘華麗的神廟。那裡是神和供奉神的侍者們修行的場所。這裡是與世無爭的,也是王國離神最近的地方。

格雷恩和特林維爾並轡而行,身穿綠色長袍的年輕女子仍然緊緊裹在斗篷裡,行人經過時,她總是有意無意地輕輕側轉身子,讓人們無法看到她的臉。

馬蹄上的鐵掌敲擊青石,發出清脆的蹄聲。

特林維爾好像有許多話要說,格雷恩只是安靜地聽著。後來,他也許覺得只是讓好朋友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他笑著問道:“經過市政廳前的大街時,我好像看到那裡聚集著好多人。這樣的場面,我在別的城市還很少見到。”

“是的,不久之前,在王城也是很少見到的呢。”特林維爾說道,“那是王國的騎兵軍團在招募士兵。那些傢伙都昏了頭,好像真的覺得為國家報效的時候來到了呢。”

他點點頭:“我進城的時候,已經看到了貼在城門的告示了。那裡也有很多人。”

特林維爾大笑道:“是啊,雖然我敢說,很多人只是在圍觀。可是據我所知,加入的人也還真不少呢。王國的騎兵會越來越強大了。”

格雷恩沉吟著慢慢說道:“阿波多利的騎兵本就天下馳名。只是我還不明白,難道我們原有的已經非常強大的軍隊,不足以保衛我們的國家了嗎?”

“誰知道呢。”特林維爾好像覺得這個不關他的事。“我都忘了是什麼時候開始的。他們總是說,北方的海盜現在越來越猖獗了,對國家的威脅也越來越大。反正,海盜上岸什麼的,自從我能自己跳出搖籃到處亂跑以來,我還沒聽說過這樣的事呢!當然,也不得不承認,還是有些亡命之徒趁著守衛鬆懈,時不時入侵我們海邊的城市和村莊。可等到騎兵趕到時,他們早就跑了。

於是,老百姓怨聲載道,士兵則叫苦不迭。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到頭來王國的騎兵疲於奔命,卻連一個海盜都找不到。想想都替他們感到害臊。我看他們除了使勁兒招兵買馬,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啊。”

格雷恩聽他把名揚天下,敵人望風而逃的勁旅描述的如此狼狽,不禁哈哈大笑。

“不過,這實在不是像你我這樣的小人物該去想的。你不知道,那個尤葛納幾次想讓我加入他的治安部隊。可是,我拒絕了。所以,你看到了-他像條靈敏的獵狗,一直在設法找尋我的毛病呢。對了,格雷恩,你會加入王國的軍隊嗎?”

格雷恩笑道:“別忘了,我的朋友。我才剛剛回到巴布科萊,還來不及去想這樣一個問題。所以,我很難回答你。我只能說,不知道。不過,如果我必須選擇的話,我會說,不。”

特林維爾嘿嘿笑道:“我就說嘛。做一個敢作敢為,隨遇而安的獵人多好啊。清晨,伴著初升的太陽,心無羈絆地仗劍天涯。夜晚就在月光下,枕著清風入眠,任露水打溼了衣衫。我愛死這樣的日子了。參加什麼近衛軍啊!要是不能自由自在的生活,那和進了尤葛納大人的監牢,又有什麼區別呢。”

格雷恩笑笑不置可否。

特林維爾問道:“格雷恩,你不是那樣想的嗎?”

他點點頭:“也許。”

他們穿過城市最中央的大道,拐向西邊地勢更高的另一條路。一路上不斷有人和特林維爾打著招呼,他總是豪爽地回應著。看得出來,特林維爾在這座城市裡,受到的是一種超乎他身份和地位的喜愛和尊重。

格雷恩要求特林維爾先不要向見到的人介紹他。特林維爾知道格雷恩離開家鄉很多年,他當然想最先見到他的母親。而一路的攀談和招呼,會延遲他邁進家的腳步。對於久別的遊子,格雷恩已經不想再耽擱了。所以大個子維卡聽從朋友的建議,穿行於一條條相對僻靜的小巷。即使這樣,好像整座王城裡的人都認識特林維爾似的,仍然不時有人叫起他的名字,這樣就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地耽誤了一點時間。

特林維爾向格雷恩道歉,說他沒辦法,他總要對那些向他表示問候的人回禮啊。話是這麼說,可他眼睛裡透露出來的神情,其實還是挺高興的。而且有那麼一點點的狡黠。

格雷恩笑著表示同意:“特林維爾,你做的很對。任何時候都不能對別人最微不足道的善意表示哪怕一點點的冷漠。”

特林維爾深以為然,他笑著說:“你看到了,我正是這樣做的啊。”

離開阿波多利十七年了,家鄉也早已不是舊時模樣。格雷恩卻好像從來沒有離開過,他甚至不用特林維爾在前面帶路。看樣子,如果不是他要照顧到後面的那位年輕的姑娘,他自己就會快馬加鞭趕回去了。

特林維爾心想:“這個年輕的女子是誰呢?好像格雷恩對她很有禮貌的樣子。不像是他的妻子,因為他太有禮貌了。這不是一個男人應該在大街上表現出來的。”

直到現在,他還沒有聽到那個女子說過一句話呢。不要只看到特林維爾大大咧咧豪爽的一面,其實他還是個好奇心非常重的人。一路上他不止一次的想開口詢問,總算忍住了。

他心想:“刨根問底地打聽別人的訊息,娘兒們才那樣做呢。我可不能讓格雷恩瞧不起我。”

再說,如果格雷恩願意說的話,那麼他也早晚會說的!

他暗自盤算,如果格雷恩不告訴他,實在忍不住的時候,他會問他的,好滿足他現在就幾乎已經無法壓抑得好奇心。他心裡還有好多好多問題呢。

想想吧,人們不能責怪特林維爾。一個十七年前像離群的鳥兒一樣消失的無影無蹤的少年,十七年後又像他消失時一樣突然現身於巴布克萊王城,這件事本身已經夠人們談論好久了。而且這個消失的少年還和阿波多利最高貴的家庭有著撕扯不斷地聯絡。不管怎麼說,他也算得上是艾蕾諾亞王后的半個養子。而且,還帶著一個同樣神秘,不讓人看到臉的東方女子!

事實的確如此。格雷恩和特林維爾等三人的腳步剛剛離開藍莓老爹的酒館兒,各種各樣的傳言就已經在巴布克萊城裡流傳開了。

很多時候,流言,比酒館裡飛出去的蒼蠅還要多還要快。

有人說,小格雷恩當年被巫婆拐走,本是想向他的家人索取贖金。可是,他被人救了下來,並被帶到了遙遠的東方。這個傳言和十七年前他剛剛消失時流傳的那個前半部分如出一轍,像不再冒泡的啤酒一樣乏味,所以馬上遭到了眾人的唾棄。

很快,更多的說法開始流傳。有人說,當年小格雷恩是自願跟著一個遠遊到此的雜耍戲團走了。因為,那個會噴火的藝人,還有一個能把刀子吞進肚子的演員,都深深吸引了他。他跟著他們一起走遍了大陸,向他們學習了各種絕技。打架的時候,他的劍多的數都數不清,只管從肚子裡往外抽就好了。

還有的說,他是國王兄弟二人當年派人送走的,目的不過是讓他在外面拜好多厲害的老師,而且他不負眾望,學到了一身擒妖降魔的本領,他殺死的怪獸各種各樣,不計其數。

以上兩條頗為雷同,十七年前也曾被人提起過,眾人莫一是衷。還有的說,他在外面經商或者挖到了留在某個神秘山洞的財寶。總之是發了大財,掙到了足夠養活他和母親的錢後,才趕回來看望贍養老母親。

又有人說,小格雷恩在宮廷闖了禍,害怕受到國王的懲戒,才不得不逃走。現在,國王也許都已經忘記了這回事,他在外面逛得累了,才回到巴布克萊。

最新的說法,當然流傳的就比較少了。有人懷疑他當年是被海盜掠走,海盜們訓練了他。有朝一日他回到阿波多利,不過是在為那些兇殘的海盜探聽訊息。一旦時機成熟,他就會把這座城市獻給海盜。這是最危言聳聽的一種傳說了,甚至編造這個故事的人剛說出口就把自己也給嚇傻了,馬上有人捂住他的嘴。

他們都嚇壞了!如果讓特林維爾聽到有人在說他朋友的壞話,那麼這個人可要倒大黴了。所幸的是,這個傳言馬上被幾乎所有聽到的人所不齒。高貴的艾蕾諾亞王后教養下的人,無論無何也不會墮落成一個海盜。這個流言於是胎死腹中。更加幸運地是,最初發明這個流言的人呢。他的牙齒還可以完整地長在他的嘴裡,真是可喜可賀。只是,他自己還不知道自己的幸運罷了。

至於格雷恩帶來的那個年輕女子,關於她的身份,同樣有著各種各樣地猜測。很多人說她是來自東方一個古老國家的公主,看她處事不驚隨遇而安的氣質和教養,最起碼她也會是一個部落首領的女兒啊。大部分人都相信這個說法。

還有的說她不過是一個孤女,格雷恩遇到她後,可憐她孤苦伶仃才帶她回來。

還有人說她可能是個四處表演的歌手,長的美麗非凡,所以才誘惑了格雷恩。

有的人卻“呲”的一聲:“我才不會相信你們說的這些話呢,都是老一套。我看啊,這個女人是格雷恩從哪裡搶來的吧。想想看,誰家的好女孩兒,會心甘情願地跟著一個居無定所,身無分文的獵人呢?對,一定是搶來的。”

眾說紛紜,不一而盡。真是應了那句老話啊—既然你猜不對開頭,那就等著錯誤的結尾吧。

如果這些傳言的主人公—格雷恩本人聽到這些,肯定也會一時泛起糊塗來。

他會不會睜大眼睛,屏住呼吸好好斟酌一番,以確定傳說中那個非凡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呢?

只是,無論有多少的流言或者傳說,驚悚抑或美妙,都不能阻擋他回家的腳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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