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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忠海。
汪小芸的父親。
曾經,他是姜遠帆在商業上,最具有競爭力的對手——只不過競爭落敗,汪家也江河日下。
當然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儘管汪家已無法,進入頂級上流圈子,但也有百億身家。
“汪董?”林羽笑盈盈喊道。
嘎!
剛準備跟朋友,一起進包房的汪忠海,聞聲朝這邊看過來。
“汪董,你好。”何總趕忙打招呼。
他所在公司,是搞各種資產拍賣的,多一個朋友多一條路,肯定不願意得罪人。
“何總也在?”
汪忠海耷拉著臉,冷兮兮看向林羽:“看你還能得意多久!”
“我有得意嗎?只是打個招呼,汪董脾氣真大。”
林羽笑了笑,揚起手裡的合同:“那就不打擾汪董了,我正在籤A04號地塊合同——對了!汪董拿下那三塊地,手續應該也辦完了吧?”
噗!
汪忠海差點沒吐血。
都怪女兒任性!
否則……怎麼會上這小子的惡當,把資金用在其他三塊地上,導致輪到想要的A04地塊,已沒有足夠資金競爭?
“你……”
汪海忠緊握拳頭,咬牙道:“走著瞧!”
說完,他拂袖而去。
“白痴。”林羽繼續簽名。
“他……他……”
趙清河瞪大眼睛,吶吶道:“金陵首富汪忠海?”
汪忠海曾經名氣極盛,他即便在現實中沒見過,至少在電視上看過,認出來不足為奇。
“首富?”
姜承旭撇嘴,冷笑道:“幾年前的首富,可不代表現在。如今他在金陵,早就淪落到二流了,不值一提。”
嘎!
趙清河驚呆了。
說實話,連他都以為林羽籤合同,包括以姜承旭為首的人,都只是在做戲裝逼。
可是……
汪忠海不是假的!
汪忠海和林羽的對話不是假的!
另外,姜承旭說話的口氣,是不是也太大了?
“你是?”趙清河看著姜承旭。
姜承旭不清楚,林羽跟這些人的關係,只知道駱文彬不是東西,但其他人……
如果是林羽的朋友呢?
他不敢造次。
“你好,我叫姜承旭,家父姜遠帆。”他趕忙回道。
噗……
趙清河差點沒嚇死!
姜家,那可是金陵名列前茅的豪門,對外公佈資產高達數百億!
當姜承旭對林羽,表現出如此尊敬……
合同會是假的?
“小林,你……”
這下子,連趙乾坤都驚呆了:“為什麼來醫院上班?”
林羽哭笑不得,吶吶道:“趙老,不是您讓我去的嗎?”
“我……”趙乾坤不知如何作答。
林羽明白他的意思,笑了笑說道:“我只是手裡有點閒錢,不是商人不用做生意,所以平時也沒太多事——您讓我去上班,我就去了唄。”
這會工夫,多處簽名總算搞定,林羽把合同遞給姜承旭。
“沒什麼事我先走了。”姜承旭忙道。
“好。”
林羽點點頭,突然想到什麼,低聲道:“跟姜董說一聲,最近多關注汪家。”
“什麼意思?”姜承旭不由一愣。
“搞不好……過些天,汪家就徹底倒了。”
他一臉諱莫高深,拍拍姜承旭肩膀:“雖然現在的汪家,已經窮得叮噹響了,但產業畢竟還在——你們倆家,不是同一類產業麼?用得上。”
“明白!”
姜承旭大喜過望。
他不清楚具體怎麼回事。
但是!
他深信,但凡林羽說的話,絕不是空穴來風!
一群人離開包房。
林羽坐下來,朝駱文彬笑道:“不好意思,耽誤了一點時間。剛才說到哪了?哦……買房子!我確實只是買房子,也確實沒在售樓部籤。”
他是買房子。
但根本不是商品房好吧?
是工廠!
佔地一百多畝的工廠!
駱文彬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比什麼不好?
非得跟對方比錢。
反觀趙乾坤,隨著震驚情緒平復,滿臉笑意盡是欣賞:對付駱文彬這種人,林羽明明能用財富碾壓,但卻沒有那麼做,只是恰逢其會要籤合同,這才暴露出強大底蘊。
謙虛!
低調!
能力卓絕!
兩相對比,高下立判。
總之,他現在就是覺得,怎麼看林羽怎麼喜歡,簡直完美到極致。
“這個世界,錢解決不了所有問題,還得有權才行。”駱文彬一咬牙,拿出最後底牌。
“你有權?”林羽笑問。
“你……”
“你不是做生意嗎?”
林羽笑了起來:“你不會想說,你父親有權吧?怎麼?這是準備公權私用?來!你說,我拍,明天讓那位駱司長,在新聞頭條上逛逛。”
嘎!
駱文彬差點沒嚇死。
眼看對方掏手機,他騰地一下站起來,怒道:“我什麼時候,說要借我爸的權力的?你別信口開河!”
“那你為什麼說有權才行?你有權嗎?”林羽盯著他。
“我……”
“說啊,有沒有。”
“沒……沒有……”
“沒有你嘚瑟什麼?”
林羽撇撇嘴,一臉的不屑:“你有什麼?”
有什麼?
有點錢,但是在林羽面前沒法比。
老爸有權,卻不敢拿來用。
他,還有什麼?
“要錢沒錢,要權沒權。”
眼看駱文彬沉默,林羽笑眯眯說道:“所以說,你不就是個廢物嗎?像你這樣的廢物,連找女朋友都不配,還想癩蛤蟆吃天鵝肉?真逗。”
趙乾坤都快笑出聲了。
說起來,有個衛生司司長父親,本身在生意上頗有建樹,駱文彬絕對是年輕才俊。
可是……
到了林羽這兒,卻被罵做廢物。
偏偏,還沒法反駁。
“你……你說什麼?!”駱文彬目眥盡裂,緊握拳頭瞪著林羽。
“說你是廢物。”
林羽笑了笑,搖頭道:“別介意,沒有罵你的意思,僅僅是陳述事實。”
“我操尼瑪!”
徹底被激怒的駱文彬,突然抓起一支紅酒,朝林羽腦袋砸來。
嘭!
酒瓶碎了。
只是,並非落在林羽頭上。
“啊……”
駱文彬悽聲慘叫。
他雙頭捂著頭蹲下,鮮血順著指縫溢位。
林羽蹲下去,拍拍他腦袋:“其實……有件事忘了告訴你,比什麼你都不行,特別是比動手。”
說完,他掏出手機,撥通一個號碼:“110嗎?我叫林羽,在香滿樓304號包房,有個瘋子用酒瓶砸我,不過被我打了……對!我是正當防衛,在場的人都能作證——我要告他殺人未遂!”
什麼?!
看到駱文彬被爆頭,驚慌失措的一家三代人,聽到林羽打電話報警,全都傻了。
他打了人還報警?
還要告捱打的一方殺人未遂?
這……
還有天理嗎?